认真清理住宅楼电梯“监管空白”

提要:眼下电梯事故时有发生,而物业与开发商之间互相推卸责任成为普遍现象。就此,民建大连市委在近日召开的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建议,明确各相关单位职责,认真清理住宅楼电梯“监管空白”。

  来源:人民政协报

  眼下电梯事故时有发生,而物业与开发商之间互相推卸责任成为普遍现象。就此,民建大连市委在近日召开的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建议,明确各相关单位职责,认真清理住宅楼电梯“监管空白”。

  大连市现有3万余台电梯,且每年以15%—20%的速度递增,其中有7000多台电梯使用运行已达15年。民建大连市委指出,随着全域城市化的不断推进,住宅楼电梯的需求量和使用率不断攀升,安全问题也日益显现,表现为在住宅楼电梯安全监管方面缺乏相关法律依据、安全监管体制存在漏洞、维修保养资金来源和使用缺乏统一的统筹和管理、物业公司管理不到位、安全管理责任主体不明确等各个方面。

  民建大连市委建议,进一步完善相关地方性法规,加快制订并出台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健全安全监管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监管部门要创新安全管理思路,结合大连电梯管理现状,适度预见性地评估、研究可能出现的问题和电梯安全工作未来发展趋势,制订行业安全标准,实施动态管理。加强对物业和电梯维修保养单位的监管,并对全市电梯作业人员进行登记建档,坚决查处借证、挂靠、转包电梯相关业务的行为,对于不合格的企业一律取消从业资格。加大对使用超期未检电梯行为的检查力度。

  此外,民建大连市委还围绕建立电梯安全评估机制和专家库、建立电梯更新改造大修运行的三级资金保障机制、加强电梯应急呼救处置指挥平台暨维保质量监控网络工程建设等提出多条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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