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民因未办理产权手续 20年的房子判给别人
(记者周连武通讯员李小兵)被告肖某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自己居住了近20年的房屋,现在却成了原告黄某的房产,只因黄某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
20年前,环城南路某地段的房屋拆迁,这其中包括某单位的公房和被告肖某的房屋。1996年开发商补偿给某单位的新房交付后,该单位取得国有房产所有权证。同时,开发商按约定向肖某移交了810房,但肖某一直未能办理810房的产权手续,但居住至今。2005年3月,某单位在清理单位公房时,发现原产权证范围内的810房尚未出售,遂决定出售810房给黄某。2005年4月19日,某单位为黄某办理了诉争810房的房屋所有权证,黄某与肖某为产权争执诉至雁峰区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原告黄某经合法途径持有被告肖某居住的810房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有权要求他人不得妨碍其对810房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故法院对原告要求被告肖某搬离诉争的810房的诉求请求予以支持;被告肖某的损失可另行主张权利;被告肖某虽然一直在810房居住,但并未办理合法产权手续,即不拥有该房的所有权,肖某以其一直在810房居住即拥有合法产权而拒不搬出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法院不予采纳。本案宣判后,双方均服判未上诉。
法院提醒市民:有些市民认为自己占有住房便天经地义地拥有产权,购房后未及时取得产权证书或办理过户手续,导致所购住房被登记在他人名下(比如一房二卖);或者所购住房原所有权人的其他纠纷而被司法机关查封、拍卖,或者由于开发商倒闭等情况导致损失无法主张权利。购买商品房时一定要查看“五证”,以免购房后不能取得产权;在购买二手房时要查清有无抵押登记等情况,并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切记即使合法占有住房并不代表拥有产权。
更多热盘推荐:楼盘大全 TOP100热销楼盘 最新开盘 最新折扣 最新户型 最新样板
房价查询:3千以下 3千-4千 4千-5千 5千-6千 6千-8千 8千-1万 1万以上 自主搜索
了解更多楼市动态敬请关注衡阳房产第一门户网站──衡阳新浪乐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