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法赋予木门经营者更多义务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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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华门窗网
去年10月26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以下称新消法)正式出台,新增了不少有利于消费者的条款,其中将网络购物首次写入消法,七天“后悔权”不再是商家自愿承诺,木门市民网购将更有保障。如何让新消保法落到实处,既让消费者的权益不受侵害,也让经营者的权益得到保护,成了新的课题。2014年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即将到来,今年的3.15主题是“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在房产领域,有一项新规与消费者息息相关,装饰装修类质量纠纷将实行举证责任倒置,这意味着精装房质量维权,不需业主举证“你的房子装修有问题”,而是由房企举证“我的装修质量没问题”。
木门企业进军精装房市场需重质量
消保委副秘书长周丽娟表示,“六大类耐用商品,包括房屋装修实行举证责任倒置,这个在老消法里面是没有的,精装修是指房子装修好卖给消费者,以往消费者发现问题以后,由消费者举证这是质量问题,现在质量有问题举证责任由经营者承担,作为房产企业如果卖的是精装房,一旦遇到质量纠纷,房企要提供装修没有问题的证据,要自证清白”。
言及投诉热点,周丽娟告诉记者,房屋质量投诉一直在投诉总量上“名列前茅”,“这类投诉从技术层面上来说比较难界定到底是质量问题还是使用问题,包括房子精装修这部分,偏偏这样的投诉又多又难处理”。周丽娟称,精装房交付以后没有验收标准,所以消费者到底是先收房还是先验房也有很多疑惑,而房产公司的潜规则是,先把钱交完再去验房,“以前白坯房不存在这些问题,现在精装房这个问题很多,交了钱拿了钥匙才看房,看了房后发现装修当中毛病不少。”可以说,新消法正式实施之后,木门企业在工程市场更需注重产品品质的保证,才能维护自身的品牌口碑,切勿因小失大,让产品质量问题成为企业发展路途上的“拦路虎”。
新消法赋予经营者更多义务和责任
今年新消法公布以后,也将对木门经营者提出更严格的要求,赋予了经营者更多的义务和责任。最显著的辩护之一,“原来出现了商品质量问题是一倍的罚款赔偿,现在是三倍,就算没有营业额的话也要最低额度不少于500元的赔偿。”严厉规定之下,必须尽快经营者知道责任和义务,“了解新消法不仅是消费者的当务之急更是经营者的当务之急”。
在房产领域,新消法最大的亮点就是举证倒置。其中第三章第二十三条,“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出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