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12315:2月房屋中介投诉增加17%

春节假期的前后,外来务工人员离京返京,致使近期房屋租赁市场显著升温,房屋租赁纠纷也明显增多。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签订合同前,最好了解中介公司与房东租赁合同期限;签订合同时,要将双方的口头约定落实到书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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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节假期的前后,外来务工人员离京返京,致使近期房屋租赁市场显著升温,房屋租赁纠纷也明显增多。据市工商局12315披露,近1个月来接到房屋中介类投诉422件,较上月增加17.55%。

  这些消费纠纷主要集中在:租赁期满,中介公司不按合同的约定退还押金;中介公司提前解约,拒绝退还消费者预付房租、押金等费用;中介公司不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家具等设施或维修等服务;因中介公司与房主产生纠纷,导致消费者无法租住等。

  外来务工人员马先生投诉称,去年通过某房地产经纪公司租赁了一套居民房,合同中明确注明“合同到期后,退房时房屋内所有设施完好退还全部押金”。现合同期限已满,马先生到该公司退押金时,对方却以室内环境脏乱、负责人不在无法签字、财务人员出差无法支付等种种理由搪塞推诿。经工商的调解,经营者退还了消费者押金1500元。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签订合同前,最好了解中介公司与房东租赁合同期限;签订合同时,要将双方的口头约定落实到书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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