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免征契税

  财政部、国税总局日前发布通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双方约定、变更共有份额,免征契税。

  2014郑州楼市年终盘点之万万没想到

  远见2014品牌房企巡礼 乐居独家高端访问

  订阅会员置业刊 我们将直接把 最新的楼市折扣及动向发送到您的邮箱

  淘郑州好房:质量品牌房 潜力轨道房 纯新盘 精装房 投资房 生态别墅 最新楼盘消息

  需求找房:本月开盘 下月开盘 打折盘 甜蜜婚房 单身贵族 三代同堂 学区置业 观景房

  区域找房:金水区 中原区 二七区 管城区 惠济区 东 区 高新 经开 新郑 中牟 其他

关键词:宏观政策  

网友观点

我要说两句

person
您好,请登录后进行评论。点击 登录 注册新账号

文明上网,登录评论,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新浪地产保持中立。

快捷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