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哥追撞套牌车 忘了法的暴力维权使不得
吐槽
何须冒险上演“生死时速”
文/周福明
近年来,随着交规的不断完善,交通管理的执法力度逐步加大,交通整治发挥了明显的效果。然而,在这种情势下,有些不法之徒又再出奇招,利用套牌来混淆视听,钻交规的空子,行违法之事,不仅逃避了违章处罚,还给被套牌的车主带来了无妄的麻烦,更再度扰乱了日渐好转的交通形势。可见套牌的危害至深,影响至大,发生事故的机率也随之增加,不整治已不足以维护我们辛苦努力而来之不易的交通管理新秩序。
刘师傅此举虽然勇气可嘉,但同时更应批评,更应杜绝,绝不能提倡。因为刘师傅为打击“克隆”已车的套牌车,不惜冒险上演的“生死时速”,也许危害性会远比套牌车更大的多,一旦发生意外,所产生的后果无法想象。它将不仅危害到自身及套牌车司机的生命安全,更危及了两车追逐4公里范围内周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严格的说,刘师傅下意识的举动,无心之失,已经危害到了公共安全,甚至可以拿到法律层面来说话了。如是说,刘师傅上演的“生死时速”值得吗?得能偿失吗?
打击套牌车何须冒险上演“生死时速”。不光是刘师傅,还有与刘师傅一样想法的司机朋友们,再遇套牌车时,不要一时冲动,逞一时之豪气,而置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将守法变成了违法,将维护法律威严变成了以暴治违,岂不是得不偿失。如若再发生重大交通意外事故,岂不要使自己和他人,甚至家人,因自己的一时冲动而共同喝下自己亲手酿下的苦果。
提醒
的哥追撞套牌车可别都是“忘了法”
文/郭昌盛
车被套牌了,作为真车主应该怎么办?交管部门给出的答案是被套牌机动车驾驶人、车主,发现车辆被套牌,应及时向交警部门报案。当地公安交警部门核实车辆资料后将上报给省公安厅交管局相关部门录入系统。核查实属被套牌后,一方面将被套牌车辆违法记录消除,并将长期监控、严查严处被收入“黑名单”库的套牌车辆。当然不争的事实是在收集套牌车辆信息大费周折,单凭目前的技术手段,电子眼无法拍下驾驶者的面貌。因此,一旦自己的车被‘套牌’,就会非常不利。此前曾有车友遇到车辆被“套牌”时,因怕麻烦,忍气吞声地承担了违法处理,但这事实上是给了“套牌车”继续生存的机会。
目前,法律对伪造车辆号牌的行为构成犯罪的规定,只涉及到两类车辆号牌。一类是警用车辆号牌,另一类是军用车辆号牌。现实生活中,套牌最多的却是民用车牌,但对于这一违法行为,法律上并未规定相应的罪名。一方面是违法者受到经济利益驱使,为了省钱逃避税费、养路费等费用;另一方面是逃避交警部门的处罚和监管。“套牌”的泛滥,还为不法分子实施各种犯罪行为提供了便利条件,对社会危害极大。
从北京的哥刘师傅角度考虑“如果放走这辆套牌车,那它所发生的交通事故、违章、客户投诉,都会算在我头上。”开出租车就是为了维持生计,如今套牌车在暗地里生财出了事或罚款却算自己的,发现套牌车时那一刹那,让的哥刘师傅冷静讲法律显然也太过牵强。在打击套牌车主时,简单的经济手段,有时也能取得不错的效果,但从套牌车主长期撬取的利益来看显然还不够给力。正如一位网民献计说,有效治理使用伪造民用车辆号牌的行为,可以尝试从提高行政处罚力度的途径解决,提高罚金,罚得“套牌车”心惊肉跳。同时,将“套牌”的违法行为上升到刑事犯罪层面上,或许可以从根本上治理“套牌”现象。
反思
出租车遇套牌车 暴力赛车非维权良策
文/刘勋
首先,暴力追车涉嫌违法。刘师傅在繁华市区追逐套牌车就涉嫌危险驾驶罪中的追逐竞驶行为,其行为可能符合“行为人在道路上高速、超速行驶,随意追逐、超越其他车辆,频繁、突然并线,近距离驶入其他车辆之前”的司法解释。如果后果严重的话这种在闹市区追逐竞驶还可能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幸亏刘师傅的追逐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否则这样的义愤填膺则得不偿失。
再次,暴力无法消灭所有的套牌车。套牌车的治理不能依靠刘师傅这样的自我对抗,他偶然遇到一辆克隆自己的出租车,并不能说明仅此一辆,没有见到过的不知还有多少。治理套牌车带来的不公平,需要交通管理部门与出租车管理公司的制度建设、执行力度、处罚力度、科技应用。通过真牌车的电子行车轨迹系统与高清摄像头的系统链接,如果行车轨迹与摄像头的拍摄内容不相符,就说明摄像头下的就是套牌车,通过科技的手段让套牌车无所遁形。另外实行套牌车举报制度,鼓励市民及其他出租车司机举报违法的套牌车,对开套牌车的司机加大处罚,比如终身禁业、没收违法所等手段提高违法的成本,令欲套牌者望而却步。
最后,理性才是维权的最佳选择。面对权益的被损害,一味的蛮干、逞匹夫之勇向来的结果都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自己的正义也不能伸张还伤害了自身更多的利益,实在是得不偿失的冲动惩罚。学会隐忍采取收集证据、诉诸法律途径才是维权的征途,更是个人文明、理性、法治素养的综合体现。
打击套牌行为,小编认为我们要首先学会使用法律武器,行使我们合法的权利,充分依靠交通管理部门,行我们监督之责。再遇套牌车,希望刘师傅等司机们能够正确处之,不妨先拍照留据,再向交通管理部门举报,由交通管理部门来惩治套牌车主,行使法律之威严,共同维护好我们的交通新秩序。
@Mr_任宇恒:气愤归气愤,刘师傅居然冒险追逐“克隆”车,不惜以百公里时速连撞“克隆”车5次,听起来还真有点骇人听闻、毛骨悚然。
@陈景饶:虽然能理解被套牌的的盛怒之心,但这种置他人与自己性命于不顾的行为显然不被提倡,试想如果出现交通安全事故这种责任谁担得起,况且被追逐的车上还坐着乘客。
@Young考研坚持:套牌车的出现对合法经营的司机是一种严重不公平,他们不需要交纳管理费,出了事故、客户投诉都由真牌的出租车司机做冤大头、当替死鬼。
@爱德宝:无论遇到怎的不公平,当选择私力救济会伤害另一种公平正义时,绝不能以此种公平的实现而伤害另一种公平正义,这不仅是法律的要求也是道德素质的呼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