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论语112期:广州解禁电动自行车是否具备条件?
编者按 近日,广州市政府表示,拟成立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联合协调办公室,牵头研究是否推广使用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10月10日,广东省政府网站公布了《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管理办法》,消息一出,马上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
广州禁止电动自行车上牌上路制度已实施了七年,这是要解禁了么?电动自行车具有轻便快捷的特点,可以解决城市交通拥堵和汽车尾气污染等问题,连政协委员韩志鹏都表示愿意骑电动自行车出行。然而,电动自行车却面临着“无路可走”的尴尬,广州的许多道路没有设置非机动车车道,而重新规划路权的可能性不大。除了欠缺完善的慢行车道系统,另外,“禁电”还面临着安全问题隐患,而且需要健全的交通制度管理。
广州解禁电动自行车虽然有利好,但真正实施起来,恐怕困难重重,广州是否具备条件“禁电”呢?10月16日,华南论语专家组将对“广州解禁电动自行车是否具备条件”这一议题进行全面剖析,新浪乐居将为您现场图文直播,敬请期待!
地点:新浪乐居
时间:2013年10月16日14:30-16:30
主持人:
王 瀚:华南城市研究院生态环境与低碳城市研究所所长
主题发言:
王则楚:广东省事府参事
论坛嘉宾:(排名不分先后)
胡 刚:暨南大学教授、广州新型城市化发展决策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广东省省情调查与对策咨询专家
谈锦钊:华南城市研究院副院长、广州社科院高级研究员
钟 炬:华南城市研究院地产文化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陈甡: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杨宏烈:广州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广州发展研究院旅游文化研究所所长
黄穗诚:华南城市研究院房地产纠纷处理中心主任、研究员
贡立华:广东省省情调查研究中心城镇经济运营研究所所长
张仁瀚:华南城市研究院城市商业地产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黄镇梁: 广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深圳分院顾问总建筑师 一级注册建筑师
杨 刚:广东三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法律硕士
李文高:新乡村实验建设研究者
吴新坚:华南城市研究院研究员
朱秋利:房产高级职业经理人
魏济民:管委会主任、仲裁员、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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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瀚:我们今天讨论的话题是广州解禁电动自行车是否具备条件,在广州电动自行车之前是禁行的,在早之前,摩托车也是禁行。现在提出来广州解禁电动自行车是否具备条件,这也是最新提出来的一个话题,需要我们整个社会需要讨论的。首先请王参事谈谈您的看法。
王则楚:这件事很多人跟我说最好不要解禁,但是我觉得首先第一个概念,我们首先从解禁两个字,这个“禁”没有严格行政许可的,既没有通过广州市的人大,也没有上级政府的授权,所以不存在解禁的问题,本身就不能禁。尤其是省里对自行车的通用条件提出来之后,电动自行车是一个可以生产,供给老百姓使用的交通工具,老百姓有购买和使用交通工具的权利,没有条件随意去禁,可以在局部地区、局部道路,或者是哪一段可以这样做。但是不能全面禁止,所以禁止电动自行车的法理依据不够。现在广州解禁电动自行车不是说是否具备条件的问题,首先你要解禁。然后哪一些地方由于不具备条件,可以在那里继续实行一下。然后怎么完善?让电动自行车可以通行。
王则楚:广东省事府参事
绿道的问题提出来之后,比较重视,大家都知道,我们允许自行车走的路依然是不通的,很多地方自行车是不能走。比如东风路就不行,我们过去会广州骑自行车的时候,在北京路和中山路交界的地方,拐弯拦住就要罚钱了,不让走。连自行车都有限制,当然有前来对局部地区的局部地点,公安部门可以做这些事情,但是公安部门没有权利在全市做这些事情。解禁自行车不是解的问题,禁是否合法,这是第一个问题。
第二个,现在目录出来之后有什么特点,这个目录明确了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的区别,有就说对电动自行车的规定是时速不超过20公里,超过20公里的叫做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禁摩这个事,在广州市经过人大授权的,有人大通过的。这个有一定的道理,但是执行得不好。越到偏远的地方,越是放松,这是第二个问题。
根据这个技术条件,广州市应该怎么创造绿道的条件,让广州市的电动自行车,包括所有的自行车畅通无阻,才能解决好 绿色出行的问题。我们今天的讨论,希望大家至少有这个概念,第一,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是否合法。第二,要是全面开放电动自行车的话,是否有条件。我们应该 怎么样让省里逐步下放到各个地区。现在解禁电动自行车,这个电动自行车是否能够上主干道的快车道。它不能上,只能走慢车道。我们是否有足够的慢车道让电动自行车走呢?不够又怎么办?我想这样讨论的话,可能比较清楚,要促使我们的市政道路建设上,重新规划和重新恢复,必要的慢车道,才能让电动自行车真正起到作用。
为什么要用使用电动自行车?除了清洁能源外,主要是城市建成区扩大。蹬自行车蹬10公里、 5公里差不多了,如蹬十几公里就有问题了,所以必须要电动来解决。所以我的意见,第一是要取消原来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的规定,因为不合法,没有行政授权。现在说城市的形象和治安,在北京、上海和杭州,其他地方的电动自行车都在随意走。只是在主干道不行,没有全面禁止。但是北大的校道上,经常有自动自行车迅速走过,也是很有意见。这个东西不太好说,这是一种权利,所以广东人,公安局说禁,就马上禁止了,但是禁止了,也没有立马执行。
第二,我们应该怎么创造条件让自行车出行能够更好,当然自行车出行包括电动自行车,要把电动自行车明确地限制在电动自行车的范围。不能把电动自行车扩大到电动摩托车的角度,我想这样做的话,可以走得通。我觉得从这次政协委员提出的问题来说,他是做过调查,我们在马路 上开的这些车,一个人开一辆车,这样的单车效率超过50%。明显这样的车的占道率应该更高,所以我们不主张这样,不主张就要想办法提高单人和单车的使用 率,提高使用成本。
国外,如果是2到3个人坐一辆车,有专门的快道可以走,两、三个人的车越过收费站的时候可以免费,这个跟我们这 边的观念不一样。我们通过电动自行车的绿色出行来降低高耗能,实际上是一种奢侈的出行方式,使得城市的污染能够降低。我考虑的是这么几个问题,你说完全禁 止电动自行车,我觉得也不太妥当,当然电动自行车有它带来的一些治安问题,比如抢包等等,这个不是理由。就像当时他们说的假如开放电动自行车,城市形象就不好了。那有什么不好呢?杭州、北京、上海形象不好了吗?也不见得。又说不能朝令夕改,这个令错了还不能改吗,这些都是敷衍,不想回答这些问题。比如说像 现在,他还是讲现在要成立一个联合办公室研究这些事情,根据《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管理办法》。我能够买这个车,我就有这个权力用这个车, 你没有前来禁止。你现在真正要禁的话,我开一个车走绿道,如果要禁止的话,马上可以打官司,通过一场官司,可以把这个事情弄清楚。我主张还是要解禁电动自行车,而不是什么具备条件,而是首先要解禁,然后创造条件,使这个路况更好,就是这个观点。
王瀚:谢谢王参事。我在钟总的微博上面看到钟总的态度是赞同解禁,但是也提出了几个前提条件,那么接下来请钟总谈谈您的看法。
钟炬:我在想广州为什么会禁电动自行车呢?除了刚才王老师说的,可能某一些法律意识不足之外,我觉得还有一点,他对自行 车这种交通工具本身的认识不足。我记得90年代末的时候,广东的自行车是很多的,当然很多人上下班都自行车出行的。后来广东修道路的时候,我不知道为什么 它就把所有的自行车道,把大部分的自行车到删除了,没有了。
钟 炬:华南城市研究院地产文化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电动自行车到现在,起码有两大作用,是我们的行政当局应当重视的。第一,是很好的社区物流或者微物流的工具,现在 虽然自行车禁了很久,但是没有认真地执行。我们发现现在很多送货的人民在用电动自行车,有了这个电动自行车,生产力提高了不少,如果这个城市要大力发展物 流业的话题,我认为电动自行在这方面可以充当一个社区物流的作用。这种作用我觉得是不能忽视的,这是第一个。第二是出行的问题,刚才王老师也讲了,我就不重复。
我们要把这两点的作用用好的话,广州市要做三件事情,第一件事情,我们的自行车道是否够,现在看来是远远不够的。这种远远不够是规划上的认识的误区,我希望在今后的规划当中,应该把它改正。
第二个,这个限速的管理应该非常严格的,应该是严格限制超过20公里的速度,如果超过了这个速度,电动自行车跟人 靠在一起,会产生一些危险。所以政府在这些方面应该大力抓,我相信政府有这样的能力。比如说政府禁止酒后驾车这样,如果用这种力度对待电动自行车的超速问题,我相信也可以解决。
第三个问题是盗车的问题,以前电动自行车的时候,偷车的人就有很多。我相信骑自行车的人没有谁没被偷过。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偷自行车去卖的地方是很公开的,以前也没有公安局去查处,导致盗自行车的问题很猖獗,形成了一个社会问题。目前政府应该衡量两个事情,就是开 禁电动自行车有两利。但是要把它开禁起来,管理好的话,它要做三件事。这三件事跟这两利权衡,谁重谁轻呢?我认为随着我们对环保意识,或者对整个城市的管 理和升级,我觉得这两利带来的好处一定会大于三件事带来的成本。
王瀚:谢谢,说到自行车,黄老师恰好是骑自行车,您怎么看待这个事情?
黄穗诚:我首先要声明一下,人力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有一个质的区别。我们大家如果在人行道散步的时候都有一个感觉,如果在 你旁边骑过一个自行车的话,你不会害怕。如果在旁边飞过几辆电动自行车的话,你就会害怕。我不知道我们的小孩如果在人行道走的时候,突然间电动自行车,左 边飞一部,右边飞一部,不知道出现什么后果。对小孩的心里会产生什么阴影,我不知道。所以我要纠正一下,我骑的是人力自行车,不是电动自行车,我一贯反对 电动自行车,因为我吃过它的苦头。
黄穗诚:华南城市研究院房地产纠纷处理中心主任、研究员
因为现在没有慢行车,只有绿道上可以骑自行车,而现在在绿道和人行道,经常有摩托车在我面前冲来冲去。而且我发现很多危险的事情,现在机动车很多, 但是我们的电动自行车在高速行走的路上,这么绕来绕去,我觉得非常危险。所以我觉得在这种情况下,要考量一下人力自行车不是电动自行车。既然是人力自行车 已经上了绿道和人行道了,我们现在要以前所说的慢车道,现在硬件没有,你怎么放开。硬件没有,你要放开的话,这个缺乏一个客观的物质基础。
第二,广州市的很多区域,我们考虑一下,我在来之前,听很多人说,广州全面禁电动自行车,我不同意这种看法。第一个从化、增城和花都没有禁止,包括 黄埔,金沙洲,都没有禁止。所以广州的禁电动自行车,是局部的,另外这种局部也非常明确的就是五类车,其中就是电动自行车,非常清楚。因为没有机动车的慢 车道,所以电动自行车的定义应该为慢的机动车。而自行车是人行道和绿道上行驶的车,如果没有这个硬件的话,一旦放开的话,产生的交通的危险,产生的后果不 堪设想,我觉得还是按照目前这个样子,禁而不止,我不鼓励,也不大力提倡。让它自然发展比较好,如果大力宣传的话,在目前的中心城区能否容纳电动自行车, 我觉得目前不是一个好的时机。
王瀚:谢谢,黄老师。黄老师的态度觉得是目前的条件还不是很具备这个条件。胡教授在微博上表态不太赞同,您怎么看呢?
胡刚:我刚才听了黄老师的观点,我也有共鸣。一是禁止的过程,第二是像广州这样的大城市。特别是中心地区没有这个条件,其他的地区可以分情况对待。
胡 刚:暨南大学教授、广州新型城市化发展决策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广东省省情调查与对策咨询专家
我主要一个观点就是现在广州的行政范围有7000平方公里,市区范围也有 3400平方公里。在这么大的范围里,解决的主要的交通问题的主导思想需要通过轨道交通来解决,轨道交通的集中地点,这中间怎么样缓解?轨道交通跟居住的地方,可以用自行车来缓解,别的地方就用公交。就是说现在广州整个政府在解决交通的问题上,首先交通主干是轨道交通,现在的做好的是尽可能恢复自行车道,这是不太中心的地区恢复电动自行车。
主要是以轨道交通为骨干道,公交一个来回可能要一个小时到一个半小时,甚至两个小时才来回一次。路程太远了,这个还没有调整好。因为电动自行车还是 自行车了,时速20公里,在多少范围里面可以站点。地铁站点的地方,要有停电动自行车的场地,坐完地铁回来之后,再骑电动自行车回家这样就比较合适。如果放开的话,首先第一步,因为电动自行车不是机动车,是非机动车。现在是否有非机动车道,如果电动自行车和人行横道在一起,可能有一些危险。自行车还是比较慢,但是自行车最快的速度是每小时15公里,跟电动车差不多。应该来说,机动车道和人行横道是分开的。但是广州的有一些地区是混在一起的,这样比较危险,如果放到机动车道,也会比较危险。所以说,要解禁的话,必须有专门的自行车道,要自成一个体系。跟人行横道是分开的,跟机动车是分开的。现在完全实现不太可能,比较理想的自行车加地铁这个交通体系,近的地方骑自行车,稍微远一点的地方坐地铁。
王瀚:谢谢胡教授,接下来请魏律师谈谈您的看法。
魏济民:对于电动自行车这个法律概念,其实早在七、八年前北京就有过这种讨论。现在对于电动自行车的的概念在法律上没有明 确的确定,刚才有几位嘉宾提到,有的提出是属于非机动车,有的是属于机动车。可能只能放到当地的地方性的法规,比如广东省人大和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对电动自行车定型,来做解释,这是一个看法。
魏济民:管委会主任、仲裁员、人大代表
另外,提到法律,我更多的考虑是跟安全和治安有关联的。我记得十几年前,我来到广州,摩托车比较多的时候治安是比 较乱的,当年抢包的比较多。现在解禁摩托车,我看到了这种现象,治安是好的很多。我个人认为在电动自行车的法律定性不准确的情况下,我非常赞成黄老师提到 的我们在走路的时候,比如有一些送水确实很吓人。我有时候也会自行车,因为我家就住在越秀区那边,我单位就在珠江新城那里。我在微博上也发了,一公里走路,三公里骑自行车类似这种概念。但是没有坚持下来。第二,环境比较差,有废气。
我非常赞成刚才胡教师说的轨道交通加自行车的方式,因为最终大家追求的电动自行车,还是坐在那里不动。我觉得从锻炼角度,环保的角度,我骑的是人力自行车。去买菜骑过去需要20分钟,我赞成用人力自行车。对身体来说,就是微微出一点汗,这个环保来说都是有好处的。但 是电动自行车本身解决不了这个问题,坐在那里不动,没有锻炼身体,也产生了一些能源的浪费,我主要表达的观点就是胡教授的观点。
王瀚:谢谢,接下来请张老师谈谈您的看法。
张仁瀚:电动自行车是否可以开禁,取决于几个要素,第一是法律,前面王参事分析得也很清楚,是依法无据。对于这个事情,在法律层面我认为连政府 和民间都无需讨论的事情。如果有某个方面反复提出来,这个方面是不想在这个方面有解决的方法,由政府来主导。
张仁瀚:华南城市研究院城市商业地产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第二个是看社会的需求,从社会的需求来看,不同的群体对这个事情的看法有区别。我们从社会功能来看,如果在广州这样的城市的核心区,中心城区,我看比较一致的意见是电动自行车的弊病是比较显著的,刚才我也听了大家的看法。但是在中心城市的延伸带,和现在的卫星城市大广州范围来看,比如洛溪以南后面正在规划建设广州新城上百平方公里的地段,电动自行车是否可以开禁,甚至鼓励,在实用功能上是有条件的。
就现在的事实来看,洛溪以南的地带,电动自行车从过去到现在的使用量一直在增长,而且早已民间自动解禁。现在番禺市民拥有电动自行车的数量一定是超 过自行车,如果在番禺的市桥,我住在那里,每天我看到的情况,尤其是下班之后,特别晚上。电动自行车成了个体市民除了开车出行,特别是中老年人的主要的交 通工具,数量远远超过自行车。尤其是这两年,基本上从身边飞速过的,都是是电动自行车,而不是人力自行车。白天是非常良好的,是轻型个人经营的有效交通工 具。比如送快递、个体户运货,包括在当口中的一些汽车进不了,需要补货源的基本上都是电动自行车。所以从社会的使用功能上来说,他有的需要。而且现在民间 已经早就破解了,加上依法无据的事情,所以法无禁止即可行。所以这个事情之前有人说到让它自然发展,这个观点我是赞成的。
最近这几年,香港社会的发展主要是GDP的发展,是民生发展。民生发展体现在哪里?过去很多的社会大层面,解决不了的事情,在最近三、五年,解决得很好。最近三 年,我眼看香港改善了我们现在讨论的问题。比如香港沙田的陈门河,是香港最繁华的、景色最好现代都市的悠闲的地方。现在进行了大量的投资,重新改造了之 后,成为香港仅次于中环,甚至有自己特点的悠闲生活的景区。现在改造成了五条道,晚上钓鱼休闲的、走路的是人行道。人行道外面是外来体育运动的自行车到, 大量的自行车在那里呼啸而过,有开灯。第三条道是慢跑道。第四条道是社区的支干道,那些大车进入这个社区,需要经过这个地方。第五条道是主干道,从社区出 来到别的社区和城区必然要走的。整个城区基本上五条道同时规划,同时建设。我们晚上在散步的时候,很多呼啸而过的是体育运动自行车,自行车车道,很多人跑 步是慢跑到。再往外一点是很多车在跑,但是噪音很小。没有刚才有人说到,骑自行车感到很多的废气,完全没有。散步感觉到安全,周围的环境非常的好。在5、 6年前这这些没有建立起来。所以功能需要是可以引导我们的思维的变化,从而引导城市建设的变化。
对广州而言过去是一刀切的,进行了一些禁止电动自行车的努力,也是从行政指导之下。今天其实也不适宜在威权的行政主导之下,一哄而上的全部解禁,本来也没有禁,现在何来解禁。我们可以提倡在新的城区规划,新的功能区域很好地做研究。而且规划的时候要像香港一样,整体规划出来。像珠江新城从90年代中 期讨论规划,讨论10年到2003年广州大的战略规划出来了。到现在连周围我们楼下的红绿灯还在讨论,这个珠江新城的规划,跟香港的五条道的规划差异比较大。
王瀚:谢谢,看来电动自行车跟城市化的进展也有密切的关系,接下来请贡所长谈谈您的看法。
贡立华:我就突然想到我们的题目,这 个是无厘头的题材。什么是无厘头的题材?禁止的时候是无厘头,到开禁的时候也是无厘头。当你要做这个决策的时候,你起到什么作用大家也不清楚。如果用电动自行车替代汽车,减少污染,是否可以做到?肯定是做不到。开车的人开习惯了,会开这个电动自行车吗,而且汽车是大家刚刚掌握的交通工具,而且是比较享受型 的交通工具,是不会去代替的。所以用电动自行车替代汽车减少污染,这个没有办法替代。这是一个无厘头。
贡立华:广东省省情调查研究中心城镇经济运营研究所所长
另外一个就是我们现在城市交通,道路、停车有没有做到呢?基本就没有。而且不仅没 有,是走了相反的道路,相反地不停在减少。我们城市规划的主干道,基本上不考虑自行车到和慢车道,我曾经参与过一个新城市的规划,有一个家大型的,非常有 名的设计公司提出规划里面就没有这个道路,后来是硬加上去的。我们现在城市规划的主导思想是什么?是产业定位。你刚才提到的香港已经到了生活定位的层面, 我们讲一个城市重在生活。我们的珠江新城是以产业为龙头的新型城市,创造是一种产能。所以在产能的条件下,它必须大开大建,交通的主干道是以汽车为主,目 前的交通的主干道是以机动车为主,基本上不考虑人们的生活。为什么在外郊区可以有多电动自行车,因为不管,所以可以行得通,你管了也是一样。
假如我们现在买了这种车,停在哪里?现在的小区有这个位置吗?停一个单车都比较困难,更何况是停这个车呢。我们做决策的时候,把一些要素是否想得很细,主要的相关要素想不想得到,这是一个结构性的决策。我们现在在决策的时候,第一是无厘头,想的可以替代汽车,广州的PM2.5的情况会减少。就是决策 的时候,有没有结构化决策,这个相关的要素比较多,是否有想得比较全面。
第二是法律决策,是否有制度化的决策。
第三,我们做决策的时候,你是基于什么?是基于产业定位,还是以生活定位。如果这个城市以生活定位为主,那基本上全部以这个方面为主了,人们的出行,休闲、生活等等,这就是一个典型的无厘头。谢谢大家。
王瀚:谢谢贡所长无厘头的说法。接下来请谈教授。
谈锦钊:电动自行车要求开禁,不是现在开禁。大概七、八年前,在外省开会的时候已经清华大学搞这方面的研究的教授带研究生 向专家推荐,说要开禁电动自行车。这个问题的背后是一个利益集团,生产电动自行车的利益集团要求城市开禁,所以它的产品才可以打进城市。当然这也不是绝对 的,就是说后来是有利于集团的。就是说这个不是新话题,是一个老话题。
谈锦钊:华南城市研究院副院长、广州社科院高级研究员
针对广州来说,是否开禁,让电动自行车上路,我的意见,上周广东电台采访,我已经跟他们讲过,我原则上是反对的。理由第一,所谓车上道,关键还是道 路利用问题。现有道路的面积就那么窄,给谁用怎么用?是一个资源配置的问题。现在的城市中心要以公交车为主,不管坐地铁还是坐巴士还是以公交车为主。所以 私人交通应该立足于禁的。另外一个方面,自行车我们开放就算了。但是目前的自行车道,也没有全部的道路都有,很多都是在人行道上然后直通到候车亭,是勉强的,是很危险。现在人力自行车已经跟行人争道了,也就是现在城市中心没有道路道可以供电动自行车行走的道路。我的原则上是反对的。
第二,就是说我原则上觉得部分的非中心城区,包括一个负中心的中心城区,不是中心城区。比如农村、郊区,或者拆迁地方可以先让开。目前现状让它去存 在,目前还让它存在。为什么呢?因为所谓电动自行车可以一句话说是人们的劳斯莱斯。当年我们禁摩托车的时候就有很多人反对了,摩托车是成人的劳斯莱斯,这 个电动自行车更是了。所以我们现在就出现一个不平等了,最后就要求公平了。所以你有钱的就可以买汽车,没有钱的人开一个电动自行车都不行吗?这个社会不平 等,矛盾就放在这里。
所以我认为一些非中心城区,目前现状可以让这些地方可以开禁。为什么呢?我们不是在远,我们就红专厂,地铁出来就坐摩托车。所以这些人就是靠这个谋 生了,他们就会非常的重视了。他也没有给城市造成危害,也解决了新区和拆迁区,公共交通到不了的地方,可以作为一个补充。所以我原则上还是可以让这些不是 市中心的的道路,让它可以由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可以存在。
第三点,最根本的要有专有的车道,才能开禁和上路,因为这个速度很快,很容易撞到人,并且很安静,太安静后来撞过来你都不知道。危险性是很明显的感 觉,没有自行车道的话,就不要开禁。但是对于某一些行业,比如说送快递的,个别和少量的可以开禁。送快递,因为车不够,他也需要可以让他有极少量的一个电 动自行车,这也是允许的,所以不要一刀切。按照区域、按照行业需要,按照这个社会需要来制定我们商业化的政策,我的意见发表完了。
王瀚:好,谢谢。那么接下来请杨教授谈谈您的看法。
杨宏烈:第一个也是一个社会问题,这个管理也牵扯到不同的人群和他们的生活习惯。但是有这么一个群发性,就是说干什么事 情,尤其是我们这些在城市里面的引导决策者,不能仅仅是站在自己的生活方式的角度来考虑。还应该考虑多个阶层的人民的生活方式。有这些情况,有一些区域他像老年人的区域,或者是某一个小区,或者是某一个特区等等这些地方比较禁止。你要开汽车,你就到外面开。你到我这个范围来,你都是比较骑自行车。我觉得呢,必须考虑到不同人民的层次需要,这应该我们政策的一个评判。这就是政策的基础。没有区别,就是老是一个旗帜,一个口号,一个规定,一个指标。我对这些 是非常不满意的。我们一句话,全市都成这样子。所以这种模式,我们应该要改进这种状况。
杨宏烈:广州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广州发展研究院旅游文化研究所所长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是一个小问题。第一它跑不了多远。另外一个是它是过渡性的。就是说2—3个人的行为,应该给予这些生活方式,这种水平的规格的自 由。我们平常在规划方面也应该有多方面的层次,比如说有市政方面的,单纯的市政方面的。整个城市来说,广场、大马路、绿荫大道可以多种模式并行。
但是我们应该多多考虑还是一个生活,生活高于一切。我们的一切东西都是为了全民的生活。我们如果不这么考虑,我们的政策始终达不到一个必要的地位, 我们的政策和出发点应该建立在这个基础上,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生活是高于一切的,我们的一切都是为了生活的需要。所以生活设施完善的地方,它一定是这个 城市化水平,社会的管理模式或者社会进步的程度是高的,否则就是是低的。人车混流,功能不分,这样的状况在我们国家到处都有,现在应该提高,要改变。需要 深化,人性化,只有这样的规划,这样一步一步实现,使我们的国家变得越来越美,越来越可爱,越来越便于居住,这就达到了我们的目标了,这种空头的、表面 的形式化的东西不是我们需要的。我还是主张有区别的,根据人们习惯的,能够合理化的运用各种不同层次的交通工具的模式,形成一种多元化的交通系统,体现社 会的进步。
王瀚:谢谢杨教授,接下来请吴经理谈谈你的看法。
吴新坚:我先表明我的观点,就是我是广州不应该禁止人们坐什么车的。有几个原因,第一个原因是,我们的城市在发展,在发展 之中它会有一种过渡式的交通工具。70、80年代广州就是出行就是以自行车为主的,现在自行车变为一个时尚的一个出行的新型工具了。说明了交通工具并不是 你解不解禁的问题,是一个层次形态同一个我们一个生活方式的改变而改变交通工具。所以我不赞成解禁的,因为根据城市的发展会淘汰这种电动自行车。因为我们 城市发展交通现代化,轨道交通很系统化和生态化,以后大家不想利用这种电动自行车出行,因为有现代化交通,谁还愿意坐这种出行很差的工具呢,这是第一个原因。
吴新坚:华南城市研究院研究员
第二个原因,电动自行车它不能解决城市多元化的需求,以前禁止摩托车的原因,就是鼓励大家买小汽车。但是现在发现大家鼓励买小汽车之后造成拥堵了, 又说要禁牌。现在禁牌以后,他又说要找一种交通工具来代替,这个时候就想到电动自行车来解决交通的紧张。所以我认为电动自行车是民生工程,政府在城市发展 的阶段,一定要做好这个民生工程。因为我发现很多外来工还是以这种工薪阶层他是靠这个来谋生、出行的交通工具。如果你禁了以后,他们出行就很不方便。如果 他们住得比较偏远的话,说一个简单的例子,如果他们有病的话,叫不到救护车,他们怎么办?那就是只能靠电动自行车了,这种是他们谋生的生活工具,你不能以 城市的这种交通来限制这种工具。
第三个原因,因为城市做规划设计的时候,做方案的都是上层领导,没有服务底层群众他们的需求是怎样的。你没有听取他们,我是怎么出行的,我的出行终 点,我的出行途径,出行的成本你没有调查。好像你要一个底层的工薪阶层收入3000块钱的话,他想一个月的出行成本控在100元以内。如果让他们坐轨道交 通、坐公交车肯定是超出他的成本了。所以电动自行车是解决社会底层的人出行成本的问题,因为便宜。一是打的打不起来,而且还要等时间。我就是说交通工具的 转变就是一个城市发展的淘汰的过程,你不用禁还是不禁了。城市发展以后,大家就会不用了。
我们的城市在发展,社会形态都在改变。所以导致了城市化,很多人在进入城市,是一种民生工程。所以我不主张解禁的。但是据我了解,现在政府发现这些 电动自行车违法搭客,在某个路段禁止通行的情况,有一些违法营运的情况,处罚得比较严厉。都市的城管同小贩的社会问题,导致一些城市病,我的观点是不解 禁,让城市的发展自然淘汰这种交通工具。
王瀚:谢谢吴经理,吴经理主张是自然淘汰。接下来请杨律师谈谈您的看法。
杨刚:我也想谈谈我的一个看法,那就是说今天这么多的嘉宾谈了这么多的观点。但是我听到了一种趋势,那么这个趋势就是大 家一开始都是认为是OK的,是好的。一开始总的风向标是这样的,但是到后来慢慢讨论,基本上是一种反对的。所以我想这也是代表着就是普通大众和老百姓。我 不知道这种看法对不对?就是说代表他们的一种观点。实际上就是大家首先听到解禁电动自行车,大家都叫好。但是深入想这个问题的时候,发现有很多的问题,安 全问题,城市发展问题,还有配套等等,以及法律层面,各方面的问题。发现有这种障碍和阻碍的时候,发现又不行了。这个代表了目前的一种状况。
杨 刚:广东三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法律硕士
我是这样看的,特别是广州一线城市的发展或者人们的出行,肯定不能依赖于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最终是需要被淘汰的交通工具。因为我们可以以香港和美国的这些大城 市,还有影响这种国际的一线城市,以他们的标杆来看。香港没有见到满街的电动自行车,纽约也没有,伦敦也没有,他们的这些城市都没有。为什么我们现在需要 呢?这就说明了他们这些城市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他们不需要这种交通工具。他们是一种更加民主的社会,在他们的社会里面,既然都不需要这种交通工具,我 们也可以从中看出就是有一个简明的例子。但是我们把这个例子摆到我们现在,我们现有的这个层次来看,我们是否也可以做到呢?
第一,我们的城市发展还没有到这种程度,一个很明显的例子,人们的生活水平还没有到。如果在美国,美国是生活在汽车轮子上的国家,一个家庭有3到4 辆车,他们的发展已经非常的迅速。香港的公共交通非常成熟、便利,不需要这些东西。而且电动自行车只是在短距离的某一个方面,符合一定的要求,但是它不符 合最终的发展。
大家现在看我是反对,但是我的态度是有限度的支持,现在公共交通没有到这种程度,需要有这么一种空间。我们目前在广州的发展水平上,我们认为还是有 需要开放,我先不解禁这个事情,先开放电动自行车,主要是因为电动自行车首先还是有强大的民意基础的,有很多的优点,环保、成本低,方便,这些有点是很明 显的,而且确确实实可以解决短距离的交通问题。我记得当时是摩托车,广州市禁摩了的时候,导致广州市的菜市场的菜价上涨了10%—20%,可能很多人不关 注这个菜价。但是确确实实出现这种问题,因为在此之前他们都是用摩托车来解决这些问题,包括装修行业他们都是用摩托车。当时这些劳动密集型的行业的成本是 比较低的,如果让这些卖菜的用货车来做这些事情,会增加成本。
我们对电动自行车放行,放行的话也必须考虑到目前面临的问题,这些问题需要在具体的制度中解决,怎么样的制度解决?首先要考虑到使用在哪个范围。在 近郊区,还是远郊区,还是城中心,哪个位置是可以的,需要有一个限定。第二对于电动自行车有一个严格的管理,这个严格的管理,不是说我把它卡得很死,现在 广州市没有上牌,这是最大的乱,乱到什么程度,电动自行车在路上跑的,现在很多被称为重型电动自行车,按照国家的标准,时速在20公里以下,重量在40公 斤之下,现在不管它,有的人就想电动自行车性能好,有一些非常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像一个摩托车,甚至家装了一些东西之后,特别是一些运水的,是相当危险 的,这个事情怎么样,需要限定,需要是符合国家标准的,我们可以允许在一个范围内,允许轻型的电动车可以行驶。
我还有另外一种考虑,如果在某个特定的区域,比如说送快餐和送水的,某个行业和某个人群,是否可以发某些特许的证,在某些范围内,不允许电动自行车 存在,但是可以允许某些人群和某个行业使用,对于政府来说,某个事情,既然是修改广泛的民意基础,我们考虑是否有合理的因素存在,而不是一味地去堵,如果 你开了一条路,我可以照着你的办法去做。
随着我们的公共交通的进一步的完善,人民的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民的意识更加提高了之后,慢慢地这种电动自行车会退出我们的生活,慢慢变得不需 要,这个时候我们说是否禁都无所谓了,都没有人用这些东西。王参事提出合法性的问题,这个东西是这样的。法律这个东西是来源于本身生活的需求。比如广州市 人大全部认为是这样的,按照归程可以通过的,可以改变,一点问题都没有。我们之前对禁摩有明确的规定的,这个是有条文的,后来广州市也发了一个文,是在 2006年,是禁之后,禁止电动自行车,附加的动力装置的也不允许,而且我要说式电动自行车是符合国家的规定,只是说到某一个具体的层面,怎么样去运行的问题。
李文高:我首先谈谈我这次出行的感受,我是住番禺的,番禺不存在这个问题,什么车都可以开,我是踩着自行车到地铁站,花一元钱的保存费可以把车存在那里,这个很好,但是唯一的不好的感觉喉咙不舒服,这是空气的问题。
李文高:新乡村实验建设研究者
虽然解禁电动自行车具备了个人权利自由合理的正当性,但是我觉得在中国特殊的国情下,会造成多数人的不自由。可能 开放它带来的问题,大家是有目共睹的,目前的状态是比较理想的。其实广州的主城区是没有开放的,但是在周边,相对来说比较自由,我觉得目前的状态是比较理 想的。自行车和摩托车之间没有很大的区别,目前我们这个状态下,国人的秩序性是很值得怀疑的,要约束自己。我觉得目前的状态是很理想的。
王瀚:谢谢李先生的看法,接下来请朱总。
朱利秋:如果站在个人的角度,我是不赞成的,如果站在一个公民的角度上,我是赞成有条件的开禁。
朱秋利:房产高级职业经理人
第一个城市交通建设要满足市民多样化的需求,不光要满足汽车,还要满足行人和单车,甚至是机动车。
第二个路权的平等。公路不是只给汽车建的,包括单车和电动自行车以及行人,这个是平等的。
第三是现实的情况,我觉得有四大障碍。第一,我们没有规范生产销售上牌和使用的办法,难以保证有合格的车在路上。第二没有电动自行车合法的行驶道 路,难以保证交通秩序和安全。第三是没有电动自行车行驶的安全管理规定,难以规范使用和管理,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第四是没有方便的电动自行车保管站,难以 保证不出现乱停乱放以及车辆被盗等等现象。
上述问题现实中确实存在,所以有条件的话,一个是在数量上限制,第二在行驶的道路上限制。第三在年龄上应该限制。上述问题要解决也不难,但是电动自 行车的数量太多的话,这个大家会担心。特别是中心城区,中心城区需要限制,最好是满足物流单位的需求,个人按照摇珠的方式,有限制的开放,我觉得郊区不要 限制,交通管理的关键要转变,过去禁是有道理的,是认识上的不足,现在开禁也有道理,是满足市民在选择多样性的需求,上海和杭州都做了,我们为什么不能 做。
李思勤:去年我到福州待了一段时间,我觉得是否可以买一个单车是否方便一些,结果跑了几天,我一直没有买到一部自行车,满街都是卖电动自行车的,我发现身边的朋友也是买的电动自行车,我在想为什么广州没有人开电动自行车,觉得非常方便。
刚才大家谈到机动车没有慢车道,其实福州也没有,有一些电动自行车开着开着也会上人行道,但我整体感觉,大家习惯了,也没有太多的安全的问题,所以 回到广州之后,刚才这个话题,我个人是不太赞成的,如果从一些群体,比如像上班一族,现在没有条件买汽车,又住得比较远,即便是地铁,也需要转,或者接驳 不同的交通工具,在路上需要花很多的时间。如果说能够有电动车的话,对于他们来说,有一个比较大的压力的减轻,刚刚谈到了很多,我就不展开谈了。车道的问 题怎么解决,如果配套逐步可以完善,这个当然更加好了,我个人的意见是部分有条件地开放。
王瀚:接下来请宋老师。
宋振国:第一,在任何一个城市,人们出行,我们的法规的制定,第一应该考虑国家的安全,制定一个法规的时候,有没有损害国家的安全。第二,是否是为人民服务的,这两个准则都要考虑。政府是要管,但是更重要的是理。
宋振国: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王瀚:谢谢宋老师的发言。接下来请黄教授。
黄镇梁:我觉得这个事情是牵一发而动全身,我想系统地理一下广州市交通规划的来龙去脉,这个问题应该放在交通规划的角度来说,不仅是从交通工具来说。
黄镇梁: 广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深圳分院顾问总建筑师 一级注册建筑师
1993年3月,《南方日报》开展过一个讨论,广州是否要在中心城区主干道禁止自行车,讨论这个问题的前提是《广州日报》登了一张照片,在上班的时 候,海珠桥全部被自行车占满了,这个讨论问题出来之后,最后市政府顶住各方面的压力,强制推行在广州禁止自行车。在1993年前有什么背景,广州市当时引 进外资,有一个世界银行跟广州有一个交通规划合作,这个项目,当时城市总体交通规划的结论是要限制自行车,发展小汽车和公交车,这个是否有问题,这个时候 为什么提出发展小汽车,这个时间推迟到1987年7月,国务院在这个会议上对汽车产业有一些调整,过去是限制小汽车的发展,这次是适当发展小汽车。
我们回到2020年,我们中国建设部发布的一个规范,居住规划设计规范,有一个强制的条文,公共建筑、民用建筑都要建设自行车停车位,这是强制条 文,2002年之前没有,之后才增加。比如公共建筑、商场至少有7平方米的停止自行车,我们在设置的过程中,发现没有办法执行下去了。广州市的现有的城市 规划反对,如果在东风广场设置自行车停车位,这个是没有办法设置的。
我们在1993年3月份的大讨论,市长拍板禁止之后,我们的规划部门就不再规划慢车道了,不再限制人行道了,这个问题最关键是交通思想规划,是以人为主,还是以车为主。我们现在说改革到了深化区之后,我们要调整思维,我们仍然是以车为主,不是以人为主。
这个项目本身都不应该给我们讨论,有比这个更重要的需要条件的东西,广州市的自行车的局部的专用道,世界交通协会表扬了,美国人来学,因为确实解决 了拥挤的地方交通分流的问题。我们发现推小汽车之后的结果是日本人的大量的车进来了,我们到现在没有认识到1993年接受世界银行的总体规划是上当了。我 们现在的房子倒了,桥垮了,要追究责任,规划错误就在这里。我们的《规划法》没有制约到人,香港的《规划法》,规划错了,是要坐牢的。台湾现在沿东线要建 设一条高速公路,什么原因。它的规划委员会,环保委员会,他要按什么标准里评判这个项目是否需要做下去,有两条,第一这个项目做下来,对哪些人有益,哪些 人受损,受损的人的利益怎么解决。第二,这个项目下来之后,是否有后期的影响。我们判断一个项目是否可行,要以人为本,习主席现在强调亲民,以群众为主, 我是比较宽慰的。产业要做,但是也要调整为人服务。
我们现有的道路系统不调整的情况下,是不能讲这个开禁, 这个开放是没有意义的。我们现在要做什么,要重点发展轨道交通,重点发展公交,因为公交的道路资源的占有率只是小汽车占有的1%。日本的单车拥有量和机车 拥有量是相等的,经济这么发展的国家,开展绿色交通,从车型来说,电动自行车肯定是一个好的车型,是一个节约资源的车型,但是从道路来说,是不可行的,尤 其是广州的道路是不可行的。同样是发展摩托车,汕头有专门的摩托车道,越南发展摩托车也做得挺好的。所以一定要很道路配套,如果不配套的话,是缘木求鱼。 车型可行,路不通,要做的事情要做,要搞好深化城市设计,调整道路限行。
陈甡:从规划的角度,刚才有一些专家也提到了,规划的角度当初是怎么想的,人的一小时的半径是5到8公里,自行车的边境是15公里,汽车是50公里,我们城市按照这个方向发展,我们的城市的规模越来越大,人走和自行车走的已经满足不了要求,从国家的产业的政策倾向于汽车。
陈甡: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我们的汽车太多了所以又提出了发展公共交通,假如从广州市的情况来说,公共交通比较发达的地方,就没有这些小的车,不发达的地方,进村进不了,你不要它,它都配套在这里,它是自然生长起来的,所以要取代这些,是发展绿色的公共交通。
今天我们想做这些事情,我们看看是否可以通过其他的二线城市,现在电动自行车基本代替了摩托车,因为比摩托车更方便,不用上牌,不用年审,不用加汽 油,所以淘汰了摩托车,选择了电动自行车。所以接下来我们不能把这个车当成是非机动车,可以像管理摩托车这样去管理,否则交通事故量会比较大。
我的建议是这样的,原来广州禁摩托车的地区不开放,没有禁摩的地方,鼓励使用这种电动自行车,但是政府在管理上,要按照机动车的管理办法来管理,不是按照非机动车,这些车要去考证,有驾驶执照,要有年审,否则是没有办法管理住的。
王瀚:刚才胡教授提议要发起一项表决,怎么表决呢,情况比较复杂,不好表决。综合两位教授的意见,我们做一个小小的表决,一个是“是”,一个是“否”,一个有条件,还有一个是这个问题是错误的。
表决的结果是,完全放开的,有4位,否是1位,有条件的是大部分,认为这个问题不讨论的,自由发展的,有4位。
王瀚:由于时间关系,我们这次的讨论到这里为止,我们这个讨论应该是属于编制外的研究机构来讨论,我们的工作已经走到前面了。我们今天上半场关于电动自行车的讨论到此结束,感谢各位的精彩的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