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上路“不规矩” 漳州市区本周日起开罚_新浪地产网
关闭广告

电动自行车上路“不规矩” 漳州市区本周日起开罚

  漳州市区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上牌工作开展以来,14万多辆电动自行车有了“身份证”。7月31日上牌结束后,未上牌的超标电动车是不允许上路 的。昨日,记者从漳州市交警支队获悉,8月11日开始,漳州交管部门将开展路面整治行动,对不守交规的市民进行相应的处罚。就上牌后出现的相应问题,交警 部门一一作了解释。

  严禁电动车载人

  严禁无牌证上路

  在芗城、龙文两区道路行驶的合标电动车(绿牌)必须按规定安装(前、后各一面)号牌,并随车携带行驶证,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 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超标电动自行车(黄牌)参照机动车管理,必须按规定安装临时号牌,并随车携带轻便摩托车驾驶证(即F证)或准驾以上的摩托车类驾 驶证(含E、D证)、临时登记证,佩戴安全头盔,在机动车道靠右侧行驶。漳州交警部门特别提醒,电动车严禁载人。

  8月1日起至8月10日,为宣传教育劝导期,路面执勤民警发现电动车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以劝导教育为主,对持有电动车注册登记“预约单”的无牌证车辆暂不予处罚。

  8月11日起,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对电动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闯红灯、不按道行驶、逆向行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进行 处罚,严格取缔无牌证电动车上路行驶。超标电动车违法行为将参照机动车标准予以处罚,合标电动车违法行为将参照非机动车标准予以处罚。

  超标车不能过户

  两年后不准上路

  由于超标电动车参照机动车管理,颁发的临时通行标志在芗城、龙文区有效,有效期为两年(至2015年7月31日),两年后将取缔,所以不能办理过户。

  交警部门提醒市民,不要私自购买超标电动车,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两年过渡期满后,超标电动车不准在芗城、龙文两区道路上行驶,否则将按无牌车辆处罚。

  驾驶超标车上路要有相应的驾照

  由于超标电动车属于机动车范畴,因此,驾驶超标车要及时办理F证(轻便摩托车驾驶证)或其准驾以上摩托车类驾驶证(含E、D证),以免机动车驾驶人驾驶与 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造成记12分的严重后果。根据《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对照表》的内容,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非汽车类机 动车,比如超标电动自行车,按相关条款将处以300元罚款、扣12分,同时可以并处拘留15天以下。

  日前,芗城、龙文公安分局已报上级机关协调相关部门及培训学校,将轻便摩托车驾证考培费用下调为170元。申请报名点除芗城公安交管大队、龙文 公安交管大队外,也可在陆顺、丰达、龙文、鑫湖4个摩托车教练所报名培训,经交警部门组织理论考试和路考合格后发给轻便摩托车驾驶证(F证)。交警部门提 醒广大超标车车主,尽快报名参加培训考试,申领轻便摩托车驾驶证(F证)。

  合标电动自行车可申请带牌销售

  电动自行车经销商对于符合《漳州市准予销售登记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要求的电动自行车,可向辖区工商部门和交警部门申请带牌销售。获得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 业务授权的受理点(经销商)应根据受理点设置要求自行采购、安装受理设备,由交警支队统一举办业务培训班,并指导完成受理点系统安装工作。

  对超标电动车销售市场将进行清理,清理整顿超范围经营目录以外产品的现象、严厉查处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

关键词:市场动态  

市场动态相关的智库下载

更多

市场动态相关的社区论坛

更多
快捷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