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集团子公司员工拥福利房申购保障房被重罚
近期,《每日经济新闻》报道了中核集团子公司“华泰福利房住户申请保障房”一事,深圳市住建局今日(22日)向媒体通报第一阶段调查结果,部分拥有福利房又申购保障房的住户被重罚10万元。
深圳市住建局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深圳华泰企业公司(以下简称华泰公司)在市政府为其划拨的生产、生活及办公基地上,自1986年至2001年为职工兴建了香蜜湖小区和南山建工村小区两个住宅区,共有住房37栋2171套,其中两房以上户型的套房1029套,单身宿舍1142套。
二、经调阅审核华泰公司的内部分房方案、住户名单、购房合同、收款收据等有关档案资料,表明华泰公司的套房属于分配给职工的政策性住房,单身宿舍属于企业提供给职工的过渡性周转住房。
三、经过核查和比对,在申购本次西乡安居家园、观澜茗语华苑安居型商品房的申请家庭中,有3户已分配了华泰公司的政策性住房,该3户隐瞒了实际拥有政策性住房的事实,涉嫌弄虚作假申购本次保障性住房。我局于7月23日启动行政处罚程序,按照《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拟驳回其申请,处十万元罚款,终身不予受理购买保障性住房或者购房补贴申请,自驳回申请之日起十年内不予受理其他住房保障申请。
在申购安居型商品房的申请家庭中,有49户已租住华泰公司单身宿舍,不影响其申购资格,如其申购成功并入住后,必须退还华泰公司单身宿舍。另有2户申请家庭的现居住址是华泰公司政策性住房,但经查明,住房的实际拥有人是其父母,故不影响其申购资格。
四、我局正在全面核查华泰公司住户名单与我市已出售保障性住房(含经济适用房)已购房家庭名单。对已购买了华泰公司政策性住房的,一经查实,将收回保障房并依法处罚;对没有退出华泰公司单身宿舍的,将责成华泰公司立即收回其租住的单身宿舍,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核查及处理情况将会及时公布。
我局再次提醒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在保障性住房申请中,务必依法依规、诚信申报,千万不要以身试法。对于保障性住房申购(租)中虚报瞒报等违法违规行为,我局将发现一单,查处一单,依法惩处,绝不姑息。也希望社会各界监督、举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3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