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稳步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12月18日讯走在滕州市区,处处可以看到采用与建筑一体化的太阳能热水系统。近年来,滕州市以节能减排为目标,扎实推进建筑节能工作,指导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建成了华腾A区、七彩阳光城等太阳能热水项目,大宗村新型农村住宅工程等地源热泵项目,翠湖天地等空气源热泵热水器项目等一批较有影响的样板工程,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截至目前,累计完成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148.83万平方米以上。其中太阳能光热系统建筑一体化应用面积126万平方米,地源热泵系统项目应用面积15.8万平方米,空气源热泵热水器系统应用面积7.03万平方米。
为进一步加快太阳能成套技术推广应用,滕州市出台了《关于加快太阳能成套技术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就扩大太阳能热水器普及应用范围、逐步推广其他太阳能成套技术的建筑应用、强化太阳能成套技术与建筑一体化管理、加大太阳能成套技术推广应用各环节的监管力度做出了硬性规定。
本着先试点、后示范、再推广的原则,滕州市住建部门狠抓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对采用可再生能源的建筑优先列入建筑节能示范项目,从资金上予以补贴。严把“四个关口”:一是严格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审查,把好立项关。在规划方案审批、项目立项时,严格审查节能方案,特别是节能的技术指标和节能技术措施的应用,对未达到节能技术标准的不予立项。二是开展建筑节能设计审查,把好设计关。重点针对民用建筑,严格建筑节能设计专项审查,达不到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一律不予发放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三是开展建筑节能专项稽查,把好施工关。对建筑节能专项审查不合格以及未办理墙改节能责任书的,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同时,定期开展建筑节能专项稽查,严肃查处不按设计施工、擅自修改节能设计、使用不符合节能要求的产品等违规行为,确保了建筑节能工程质量。四是开展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把好竣工关。对未经节能专项验收或达不到节能标准的建设项目,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通过多策并行,多管齐下,进一步规范了建筑市场,有力促进了建筑节能工作的健康发展。
为扎实做好农村地区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工作,在农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中,滕州市住建部门对集中连片建设的多层住宅积极推广太阳能建设一体化,暂不具备条件的,也在设计和施工时预留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的位置、管道、预埋件等,有效推动城中村、大企业周边村、经济强村率先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各级财政投资建设的农村中小学、卫生院和敬老院等,也积极应用太阳能光热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