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建筑发展需制度保驾护航

http://news.dichan.sina.com.cn中国房地产报作者:黄俊鹏 焦玲玲2012/11/9 0:00:00 新浪地产
从1992年巴西里约热内卢“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绿色建筑”概念的明确提出开始,绿色建筑也逐渐在中国进入萌芽阶段。而政府若要激励房企的绿色低碳转型,可紧扣这三类因素,对房地产企业和消费者施加影响,找准方向、有的放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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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1992年巴西里约热内卢“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绿色建筑”概念的明确提出开始,绿色建筑也逐渐在中国进入萌芽阶段。最近几年,特别是随着中央关于发展节能节地型住宅相关政策的发布,以及与之相配合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建筑技术导则》等文件相继出台,绿色建筑日益成为中国房地产从资本外延型向技术内涵式的产业化转型过程中。

  在政策鼓励与房地产转型配合下,国内绿色建筑无论是从绿色标识数量、规模化发展,还是标准规范体系、政策法规来讲,都可以说是已从起步阶段进入快速发展阶段。而与之同时,业内人士强调,高屋建瓴,完善配套制度建设在绿色建筑进入快速发展阶段至关重要。

  根据中国房地产报绿色地产研究中心调查显示,对于绿色建筑发展的动力,国内外专家均认为“国家在节能减排领域所推行的强制节能标准和绿色建筑标准”(国内专家42%,国外专家33%)、“国家对绿色建筑日益增加的扶持政策”(国内专家39%,国外专家11%)是最为重要的影响因素,在影响绿色建筑发展障碍因素的判断上,国内外专家也均认为最重要的是“制度设计不合理”(国内专家45%,国外专家50%)、“缺乏政策支持”(国内专家37%,国外专家25%)。由此可见,当前大家对绿色建筑相关的激励政策实在是期盼已久,并视之为促进绿色建筑快速发展的首要动力。

  激励政策开启市场

  在本报绿色地产研究系列报道二《房地产加速绿色转型之路》中,曾描述了绿色地产的三重底线思想,在房地产行业向绿色低碳地产转型过程中,关键影响因素包括消费者的偏好、绿色低碳地产的开发成本及房企社会责任感的强弱。

  而政府若要激励房企的绿色低碳转型,可紧扣这三类因素,对房地产企业和消费者施加影响,找准方向、有的放矢。

  首先,需要设法提高消费者对绿色低碳地产的偏好程度。在过渡时期,可以给购买绿色低碳地产的消费者以补贴或税费减免,鼓励民众购买此类产品。同时,可以对购买传统地产产品的消费者征收较高的税费,在物业运营期间也可相应开征环境影响税、排污税等,以加大传统地产产品的购买和持有成本。

  其次,需降低绿色低碳地产开发成本,提高传统地产开发成本。一方面,政府可以通过公共投资的形式,加大绿色环保技术开发、普及力度,并给予绿色低碳地产建设所需原材料生产企业和建设施工企业补贴,并对设计建造技术大力支持,以降低其生产成本;另一方面,政府自身也应做出表率,在公共建筑和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过程中,更多地采用绿色低碳建设运营模式,从而培育相关产业发展,促使其实现规模化生产,降低生产成本。

  完善标准契合市场

  有了高屋建瓴的政策,还需要有与当前绿色建筑进入快速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制度。而国内关于绿色建筑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出台于2006年,参与调查的业内专家提出了大致四个方面的修订意见。

  从项数评价向性能评价转变。“更加关注建筑整体的综合能效水平,而不是单单看采用了什么技术或产品;关注设备的调试和测量与验证工作;增加更多量化指标。”“尽量定性能指标,少定具体措施的指标;所定指标,要切合实际,考虑目前国内建筑发展水平及不同地区和场地的实际情况;去掉一些意义不大的条款。”强调多学科整合。“将它作为多学科的系统工程来做,不要仅限于建筑和暖通,也可涵盖工科中暖通、建筑技术科学、建筑材料、能源、计算机、自动控制、给排水、计算机模拟和仿真等。”“需要体现单体建筑与区域尺度的评价差异,体现地方性特质;纳入更多从业建筑师与规划师的意见,而非单纯的建筑技术工程师包揽。”强调因地制宜。“关注地域性的区别,把握大的原则,比如在内蒙古要求风速不小于5米/秒几乎不可能;而在重庆,对风速的要求几乎没有约束力,无论如何都很难超过5米/秒;提高全寿命周期评价的内容,关键是评价指标计算的可行性,而不是只提概念;对每项技术的适宜性,均应采用全寿命周期费用的方式来衡量。”中央控制与地方控制相互协调。以北京为例,北京评定绿色建筑依据两个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以及《北京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2012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按照当前的制度设计,评定一二星级绿色建筑时,采用北京市地方标准,由北京市住建委实施,评定三星级绿色建筑时,采用国家标准,由住建部实施。但在实际操作中,北京市一二星级绿色建筑标准某些项目要求高于国家三星级绿色建筑的标准,评估结果可能存在矛盾。这会导致开发商在选择具体标准时,更加倾向于选择低标准的,却能获得更高的等级认证。

  公众参与净化市场

  在调查过程中,也有专家提出,有了激励政策、完善的制度,但绿色建筑消费正外部性的存在扭曲了市场机制,不能实现社会最优的消费/生产量,造成资源配置上的效率损失,即市场失灵,但这同时也意味绿色建筑的市场中存在一个帕累托改进的余地。(帕累托改进是指一种制度的改变中没有输家,而至少有一部分人能从中获益。)一个惯常的思路是政府补贴。

  但政府制定补贴制度和企业追求补贴可能会蜕变为一种“设租”和“寻租”的过程。比如说,政府按企业绿色地产产品(住宅或公建)是否通过绿色建筑认证标识为原则发放补贴,这时房地产开发商便有去贿赂认证部门政府官员的积极性,以获得绿色标识上的“准租”。于是真假绿色地产产品将同时进入市场,除了寻租本身的问题外,还会引起非对称信息市场上劣质驱逐良质的严重后果。

  部分专家在访谈时表示,目前我国的绿色建筑是从上往下贯彻的做法,存在虚假、浮夸成风等问题,挂羊头卖狗肉现象屡见不鲜。在美国,绿色建筑最初的兴起是自下而上的自发环保行为,经过不断发展,绿色建筑逐渐被赋予了更多经济和社会内涵。

  解决信息不对称的一个重要方法就是增加公众的参与。将大众舆论监督作为行政执法的补充,不仅会增加标准的公信力,而且有助于标准的不断完善。建立市场化运作的专业团体是公众参与的一种方式。

  美国拥有一批颇具影响力的专业环保社团,如地球之友(FOE)、荒野学会(WS)、环境保卫基金会(EDF)、全国野生动物联盟(NWF)、伊萨克·沃尔顿联盟(IWL)和环境政策中心(EPC)等。这些起初脱胎于激进环保组织的社团,在完成市场化、专业化、机构化改造后,成为推动可持续发展的生力军。它们一方面承担环保意识推广与环保教育、企业环保等级评估、环保投诉受理与调解、重大环保项目的参与和监理等任务,另一方面它们也向政府、公众、商界、金融界募集奖金,通过市场化运作,来引导社会资源向绿色产业和企业流动,弥补政府间接调控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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