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久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非法集资”陷阱重重
专骗中老年人
半年非法吸收存款2710万元近日,一个名为“西安久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担保公司打着“创业投资”名义,面向中老年人举办“理财讲座”,以高额回报吸收公众存款。这种看似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其实隐藏着不少陷阱。
今年6月,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接到举报后,经过一个多月的调查,初步查明“西安久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违反《创业投资企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面向社会不特定人群吸收公众存款,并承诺“无风险、年固定收益12%以上”。根据警方查证情况,该公司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人群非法吸收存款,数额巨大,情节严重,已经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7月24日,警方迅速依法查处了西安久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现场抓获涉案人员61名。目前,警方已落实受骗群众311人,涉案资金达2710万元。经审查,警方将公司法人李某、业务总监王某以及获得非法收益又拒不退还的业务人员共31人依法刑事拘留。
披着合法外衣担保公司违法吸收公众存款
很多非法集资的担保公司都有一个看似合法的外衣,他们有正规的工商执照和固定的经营场所,这些对大多数群众来说,具有很强的迷惑性,很容易上当受骗。实际上,这些公司却是“挂羊头卖狗肉”,偷偷违法吸收公众存款。群众一旦上当,本金无法收回,后果不堪设想。昨日,办案民警介绍,这次警方侦破的非法集资案中,2011年8月15日,西安久安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之后又于2012年2月注册成立了久安创业第一分公司。此后,犯罪嫌疑人李某聘请冯某为西安久安第一分公司负责人,公司聘用王某为业务总监,为牟取非法利益,公司通过非法渠道大量购买电话信息,聘用业务人员通过打电话、发短信、散发传单等方式宣传投资业务,诱骗群众投资。
手法极具诱惑许诺12%至18%的高额利息
警方介绍,根据银监会、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的相关规定,国家明令禁止担保公司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等非法集资活动。只允许融资性担保公司从事部分和全部融资性活动的担保业务,但仍不可以吸收公众存款。不法担保公司故意曲解国家关于担保公司、担保业务的相关政策,有意歪曲融资性担保含义。印制精美的宣传资料,以高额投资回报为诱饵,用高额中介费招聘、雇用业务员,针对不同对象,采取参观项目、组织旅游等方式拉拢投资人,向投资人许诺12%至18%的高额利息。签订担保借款合同时,虚构借款人,担保公司只作为担保人出现,从形式上看是合法的,但实质投资人根本没有见过借款人,投资款也是存入担保公司提供的账户。
潜在风险巨大巨额资金缺乏监管
这类担保公司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用于何处缺乏监督,募集资金时给聘用业务员的提成达到10%左右,加上公司运营和给投资人的回报,资金成本达到40%左右。其余60%的资金,没有监管措施,极易被担保公司负责人恣意挥霍、隐匿,潜在风险巨大。经警方向省、市金融办及工商部门查询,目前,西安市共有担保公司409家,其中在省工商部门注册成立326家,在西安工商部门注册成立84家。
面对西安各类担保公司“遍地开花”的情况,西安市公安局决定,严厉打击近期在西安市大量出现的“投资担保、创业投资” 类公司在设立、经营过程中虚报抽逃注册资金、非法经营及非法集资的犯罪行为,全力保证社会经济健康和谐发展。如何遏止犯罪
警方建议多部门联手监管公司业务担保公司非法集资对社会和谐稳定威胁巨大,应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警方建议,由金融办牵头,组织担保业务监管部门联合会议成员单位,对担保公司开展的业务进行清理、摸排。对于从事非法集资的担保公司,募集资金数额不大,有能力清退的,应在有效监控下逐步清退给投资者。对于恣意挥霍募集资金的担保公司负责人,应立即移交公安机关,及时开展侦查打击行动,有效遏制此类涉众型犯罪。
加大担保公司准入门槛,保证担保公司依法经营。由监管部门向申请成立的担保公司,收取相当数量的保证金,一旦发生违法违规经营或人去楼空等问题,有关部门即可没收保证金或用保证金兑付投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