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HO中国法律顾问:保护建筑著作权是保护创造力
新浪乐居讯 5月14日16:00,SOHO中国就“重庆美全抄袭望京SOHO建筑设计”一事召开新闻发布会,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先生、高级副总裁阴杰、公司法律顾问中伦律师事务所郝翰先生、扎哈•哈迪德事务所建筑师望京项目负责人以及多家媒体参加了会议。发布会上,潘石屹表示,将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继续依法维权。
以下为发布会实录:
王春蕾:大家下午好,欢迎各位媒体朋友今天参加新闻发布会,这是一个小型的记者见面会,今天的主要内容还是就重庆一家房地产公司的项目抄袭望京SOHO设计进行进一步说明。今天参加发布会的有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先生、高级副总裁阴杰、公司法律顾问中伦律师事务所郝翰先生、扎哈•哈迪德事务所建筑师望京项目负责人。谢谢大家,先由律师做说明,之后是媒体发问时间。
中伦律师事务所郝翰先生:感谢各位媒体朋友。就这次望京SOHO建筑作品被重庆美全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美全22世纪建筑物外观侵权事情,我们在上周五下午代表扎哈•哈迪德设计师事务所以及SOHO中国有限公司的望京项目公司,向对方发出律师函,要求重庆美全公司停止侵害,按照法律规定消除相关影响,并向我们设计师以及SOHO中国一方赔礼道歉。相信各位媒体朋友都已经注意到这个律师函了,而且重庆美全公司已经收到了这个律师函,并且今天上午自他们也召开了媒体发布会做了说明。
就这个事情,我们想从法律的角度向各位媒体做一个简单说明。国内的法律对于建筑作品本身的著作权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相应的类似的判定、案例也有,并且也都支持了在这方面的著作权人的权利。在这次事件中,我们相信每一个人都能够非常清楚“重庆美全22世纪”建筑物作品和我们身后的望京SOHO的建筑作品外观,我们可以看到基本上是一致的,塔一和塔二,这非常明显的构成了侵权,既然是侵权,我们认为有必要向对方发出严正声明,要求他们停止侵权。大家知道一个建筑作品对一个城市的外观、景观都有重大意义,是有审美意义的作品,可以流芳于世。对建筑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实际上是对创新、创造力的保护,这种保护在世界各地都达成共识,试想一下,如果任意抄袭和剽窃,将来我们的城市充满了一样的建筑物,这个城市是没有生机和活力的。
我就简单说这些。
王春蕾:现在我们给媒体留下提问时间。
腾讯财经:
我有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以后对SOHO的设计理念你们会采取什么保护措施?第二个问题,前几天在潘先生的微博上看到,您将决定依法维权,与重庆美全在法庭上见,今天上午重庆美全发表声明,称拒绝接受望京SOHO对外观著作权的指责,希望能够与潘石屹夫妇以及SOHO中国进行沟通,你们是否还会起 诉,刚才潘先生已经说了是会起 诉,而且对赢官司是有把握的,你们还将采取其他的哪些措施?以后对这种事情你们都会采取这样的措施吗?
潘石屹:对SOHO中国的财产也好、SOHO中国的知识产权也好,最大的保护是法律的保护,当我们受到伤害了,当别人抄袭我们时,我们就拿起法律武器,这是回答你的第一个问题。
第二个问题是,前几天我到上海出差期间,我太太打电话过来,说重庆一家公司抄我们望京SOHO建筑设计了。她一年前就曾对我说过,过一段时间望京SOHO建好。当天晚上开完会我就上网看了看,抄没抄不是多高深的技术问题,一般人一看就知道是不是抄的了,我一看明显就是抄的,我看完以后特别气愤,SOHO中国从09年底开始做这个项目的竞赛,无论是扎哈•哈迪德设计事务所,还是SOHO中国的每一个员工,为这个项目得外观、内在都付出了极大心血,你不尊重别人的劳动,说抄就抄了,我就发了一条微博,紧接着第二天我们发了一封律师函,到了周六周日,我还给王春蕾打电话,说周末美全22世纪跟我们联络没?一般抄了别人的东西,总有点不好意思吧,联络一下说说说咱们怎么解决也好,我们也不是非得要死磕的人。结果没想到不仅没有道歉的意思,也没有觉得丢人,今天上午还开了新闻发布会,我们表示很气愤。这个时候只有用法律手段来维护我们的权益。
新京报:今天上午美全在做新闻发布会的时候,也例举了很多图片,比如伦敦等几个项目的图片,我想请问一下像建筑这种创意性的东西,在未来您的维权路上,比如举证各方面会存在什么疑难点,怎么去应对?前几年望京SOHO刚出来的时候,业内都在议论,通州各个售楼处的园林基本上是一模一样的,您这个案例将对这块有什么建议?如何防止这种现象发生?在法律上如何完善这块?
潘石屹:法律上的事情让中伦律师事务所说,打官司的事情交给他了。
中伦律师事务所:我简单说一下我们国家法律对建筑作品的保护是从哪些方面做的,建筑作品的著作权为什么要保护?因为建筑作品本身有一定审美方面的独特性。这是法律保护建筑作品著作权最基本、最实质的东西,什么叫做独特性?实际上这种独特性体现的是创造力,和其他建筑不一样,而且它有美感,有艺术的美感,体现的是设计师的智慧,体现的是设计师不同于其他人的思路和创造力。这种创造力的体现,我相信社会公众、专家学者都会有判断力,法官当然也会有判断力,就像鸟巢、中央电视台的大楼,国家大剧院,扎哈•哈迪德的作品也可以看到,它有非常独特的外观,虽然我不是专业的设计师,我作为一个普通人也可以发现它的美。普通的建筑如果不具备这个特点的话,恐怕在著作权保护上、力度上就欠缺一些,但是对这种非常知名的设计师设计出来的这么有创意、独特、有美感的作品,我相信我们的法律是一定会对它予以保护的,因为这对社会有非常非常高的价值。
潘石屹:回答你的第二个问题。
这个建筑到底是美还是丑?各有各的看法,我觉得挺美,宋丹丹觉得挺丑,都不要紧,建筑作为一个公共艺术,宋丹丹可以评价,别的媒体也可以评价,谁说这个建筑丑,正常,代表自己的经历、自己的审美观,都正常。可是最忌讳的东西就是千篇一律,每座城市都是一样的,每个房子都是一样的,像你所说的每个售楼处的花园都是一样的,这就是单调,单调对创造力来说意味着死亡。女孩子今天来穿的衣服没有一个一样的,如果一个女孩子穿着一件衣服,后面有一个女孩子穿着一样的,你说烦不烦。当然抄袭别人的建筑,比和别人穿一样的衣服还要烦。
搜狐焦 点:上午美全召开的发布会中,公布了美全22世纪建筑设计的灵感和内容,之前也跟律师了解过,在著作权知识产权保护中,设计方面需要双方公布自己的不同,就是要区分设计图纸上的异同点,SOHO中国要 诉美全,在建筑设计图纸方面能拿出证据吗?
阴杰:我们整个设计过程都做过简单的介绍,09年底举行设计竞赛,扎哈•哈迪德中标,他的方案设计理念与我们后面看到的是一样的,2012年1月份我们又对中标方案进行优化,优化以后出来的方案和后面的方案基本上是一致的。这份作品中标,是因为它有理念,如果它没有理念是不会中标的,设计竞赛就是寻找一个最漂亮的设计理念。刚才你提到图纸等等东西,实际上是技术层面的东西,工作当中肯定都有图纸的,这个问题我不知道怎么回答你,理念我可以很清楚地回答你,是怎么诞生的。
追问:在法庭举证中需要双方对设计相似点分别进行详细解释,SOHO中国认为美全以什么形式抄袭了SOHO的设计?
中伦律师事务所:我简单说一下。建筑作品的外观抄袭或者剽窃或者模仿,任何一个普通公众,马上就能得出它是不是仿冒、是不是抄袭。这是最基本的、直观的。
第二个层面,我相信专业的设计师包括扎哈•哈迪德的代理,可以举出若干个建筑设计的实质性的独特设计、灵魂。专业方面的知识,包括设计师原始的文件都会有相关的证据。因为今天不是法庭的审理过程,这些技术性的问题就不要在这里挖掘,但是这个事实本身是客观存在的。
追问:你在审判过程中、举证过程中难点会在哪里?审判的时候,你主张它抄袭,需要举证,在整个审判过程中您觉得难点在哪里?这是我们比较关心的。
中伦律师事务所:这是一个纯粹的法律专业方面的技术问题。它的外观设计的独特性,我们会从专业的技术角度进行论证,我们专业设计师会给我们提供相应的论据,技术方面、专业设计方面的问题,通过技术方面是完全可以证明的,但是从哪些方面去向法庭提供证据资料,目前没有必要在这里提供。
追问:知识产权案件审理过程很复杂,SOHO选择了维权的行动,很多人怀疑望京SOHO可能借此机会做一个炒作,同时另一方面“重庆美全22世纪”这个项目也借这个机会让全国都知道的途径,本身知名度也提升了。SOHO中国提升了自己的知名度,另一方面,美全也提升了自己的知名度,SOHO中国对这个是怎么看的?
潘石屹:怎么看都不重要,望京SOHO目到现在为止销售了68.8亿元,SOHO中国在中国房地产界的影响力,是行业、社会都公认的。扎哈•哈迪德和扎哈•哈迪德事务所有必要通过这个事情炒作,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吗?凭扎哈•哈迪德在全世界的声望,没有必要和美全22世纪绑在一起炒作,当我们的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我们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我们自己,这就是我们所要做的事情。
时代周报:我想问SOHO中国主要诉求是哪些?想要达到什么样的目的?有没有可能和解?还是要胜诉?
中伦律师事务所:上周五的律师函中明确了我们的诉求,首先要停止侵害,不能再使用和望京SOHO建筑外观相一致的建筑方案,需要做出改变。在以往的判定中也都支持了这样的诉求,这是第一条。其次,我们要求对方公开发表声明,对这次的侵权行认错。
时代周报:有没有可能和解?
中伦律师事务所:和解的可能性不能说没有,但是这个问题要看事态的发展和对方的态度。如果他主动做出相应的改变,我想这种可能性还是有的。
时代周报:咱们有没有经济赔偿方面的要求?
中伦律师事务所:如果我们提出诉讼肯定有。
时代周报:现在是什么情况?
中伦律师事务所:目前经济损失如何计算,可能还要做下一步的工作。
新京报:如果诉讼的话,对望京SOHO的销售有什么影响吗?
中伦律师事务所:可以正常销售。
新京报:“重庆美全22世纪”那边也是可以正常销售吗?
中伦律师事务所:那要看我们采取什么样的法律诉讼行动。
新京报:什么样的行动会影响他们的销售?
中伦律师事务所:如果说我们的诉讼行动会采取一些司法查封措施的话,他的施工会停下来。
新浪乐居:我有三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我在律师函中看到SOHO中国说“重庆美全22世纪”与望京SOHO外观一致,一致的评判标准是什么?我看张欣女士在微博上说对方是山寨,您也提到了一般人用眼睛看都知道是抄袭,建筑设计有一个感官和客观,感官上一致的话,客观有没有论证有百分之多少的相似度。
第二个问题,商业地产的建筑设计在商业地产经济中有怎样的重要性?
第三个问题,这次望京SOHO维权成功的定义是什么?您觉得有几成可以成功?
中伦律师事务所:外观一致的判断有一个主观上的,技术层面的论证包括我们的图片、沙盘、模型,都有技术数据可以支撑,是对我们主观判断的支持。
第二,关于这个事件,怎样就代表我们的维权成功,从诉讼的角度来讲,当然是法院支持了我们的诉讼请求。从实际的效果来讲,如果对方现在主动提出一些变化,做出一些更改,不在建筑施工过程中采用一模一样的外观设计,我想也可以视为一个成功。至于说诉讼成功的概率,我相信无论有多么的艰难,无论有多少困难,只要我们的主张是正当的、是合法的,中国的司法体系、司法系统是可以给我们一个公平、正义的结果的,我们有信心。
潘石屹:商业地产对建筑的外观还是非常重要的,它跟住宅小区不一样。举个例子,外观像人的皮肤,它是建筑非常重要的一部分。扎哈•哈迪德事务所设计了望京SOHO这个建筑之后,我们为它的外观做了大量的工作,无论是扎哈•哈迪德事务所的设计师还是我们公司的设计师,建材厂、玻璃幕墙、弧形建材厂都去过,就是为了保证这个建筑实施。
当然,一个建筑内在的部分也非常重要,结构要安全、这是最基本的,对商业建筑、住宅建筑都是一样的。望京SOHO招标弱电系统的五家公司全是世界500强的,望京SOHO除了表皮以外,里面所有的水都经过过滤,饮用水直接从管子里面接出来就可以喝。空气招标的标准是PM10达到90%的过滤效果,我们认为还不够,正在搞研究,办公楼里面几万 人在里面办公,他们呼吸到的空气是PM2.5,希望过滤效果达到90%以上,包括地板,它的造价是花岗岩造价4倍的价格,我们要营造从家具到里面到玻璃、到玻璃幕墙都是全部一致风格的建筑,实际上我们这个建筑是两、三年的心血。如果简单地让别人抄袭、变成山寨版的,我们是非常心痛的。
新京报:我想请问潘总,扎哈·哈迪德的这个设计,SOHO中国支付了多少费用?
第二个问题,我想请问律师,在专业领域里面中国的商业地产外观被侵害跟对方进行一些调解的案例有没有同样有知名度的,结果如何?谢谢。
潘石屹:设计费阴杰记不住,我也记不住了。
追问:占成本的百分之多少?
阴杰:因为设计费是一笔一笔的,很难一下子算出来。
中伦律师事务所:现在有关建筑作品的著作权被侵犯以后我们相关类似的案例,大家回去可以在网上搜一搜,是有的,包括知名的典型案例鸟巢著作权,被一家生产烟花爆竹侵权。另外一个是保时捷在北京的一个4S销售点被另外一家从事汽车销售的厂商所复制,最终法院判定对方侵权,要求改变建筑外观。
追问:商业地产领域有吗?类似的案例?
中伦律师事务所:目前看到的信息来看,几乎是没有。我相信这个案例会成为非常有代表意义的案例。
网易财经:我想请问您有没有调查,重庆的项目跟您这个项目只是外表和宣传片简单的相似还是内部构造的指标也是相似的?它只是设计外观的抄袭还是设计稿有泄漏的可能?第二关心设计费用,在整个SOHO所有项目的设计费用中属于什么样的水平?谢谢。
潘石屹:我们现在看到外表和它的效果图、还有它宣传的视频,内部设计的东西我还没有看到。
中伦律师事务所:对于建筑作品的著作权的保护,内部的结构并不是非常重要的,无论内部怎么做,内部作品不会太影响到著作权保护的问题。
追问:有没有可能设计文稿泄漏?
潘石屹:建望京SOHO这样一个项目,参与的人太多了,设计单位、画图的、搞机电的、设计的、搞玻璃幕的等等都有这个图纸,到底从什么地方泄漏的,很难说。关键是自己要自重,不要抄袭别人,泄漏的话,任何地方都有可能,因为整个设计过程中,参与的人太多了。
中伦律师事务所:其实没有所谓的泄漏,作为对方来说,抄袭一方,一个专业的人看到这个东西就会模仿,来自于哪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到底做了什么样的作品。
提问:今天上午看到美全也开了一个新闻发布会,说他们的作品创造是来源于他们的鹅卵石,对这方面的一个回应,潘总有什么的想法和观点?
潘石屹:请扎哈·哈迪德设计师事务所方面回答一下吧。
扎哈·哈迪德设计师事务所代表:我对于重庆开发商理念的出发点不感兴趣,也不想感兴趣,第一反映就是那个方案和这个方案看上去一模一样。
从扎哈·哈迪德角度来说,这个项目和业主工作时间很长,而且经过很艰苦的过程把这个创意实现,从一个角度来讲,看到别人抄袭很开心,因为被认可了,但是对于设计来说不是很好的事情,所以我们不是很满意。做设计是一个创意的过程,要花很多的精力要把理念体现出来,造成一个房子,如果别人对扎哈·哈迪德的设计这么感兴趣,应该直接来找我们,让我们直接帮他们做设计。
追问:扎哈·哈迪德以前在国外被抄袭过?
扎哈·哈迪德设计师事务所代表:不是很清楚,在中国是第一次。
凤凰网房产:我想问一下建筑师,假如对方不是抄袭的,建筑设计成几乎一样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有多少?有没有可能?
扎哈·哈迪德设计师事务所代表:百分比可能不能一下子说出来,但是可以一眼就看出来是一模一样的。
两个设计师最终做出来的东西是一模一样的,不大可能。如果创意是原创的话,完全一样的可能性是没有的,是零。
中国房地产报:刚才您也谈到了,您夫人一直担忧这个项目做好后会有抄袭的可能性,您也说您在上海时您夫人跟您爆料有人抄袭,您夫人一直有这样的担忧和关注吗?这个事情是谁向您夫人提出来的?
王春蕾:首先是在网上有一人发布了一条微博,这个微博直接引用了重庆晚报的一篇报道,报道上面有美全22世纪的效果图,发微博的这位我不知道是记者还是普通的网友,他有说天下一大抄,抄来抄去,看到了重庆版的望京SOHO。我们发现了这条微博,就给潘总和张总发了邮件,说重庆惊现望京SOHO,我们公司的高层都看到了,相似的太厉害了。
潘石屹:张欣大概在一年前就说过,说等到望京SOHO的项目建完之后,中国山寨版的东西太多,因为望京这个项目做完之后,我们还是非常满意的,我们就跟张欣说,以后就把扎哈·哈迪德给包了,咱们都让扎哈·哈迪德来设计,张欣说中国山寨版的东西太多,等我们把这个做完之后,估计就有好多人来抄了。这个项目在做的过程非常困难,原来我们整个的线条基本上是直线,基本上面是平面,一下子把这个变成曲面的,甚至变成双曲面的、流线型是非常困难的,抄的时候这些开发商得想想这个难度,想想投入的成本到底有多大。
上个月我跟张欣出差的时候,她谈起一个事情,我们觉得请扎哈·哈迪德来给我们设计望京SOHO,对我们的公司、对我们人生来说都是特别大的事情,我们要全身心的把这个建筑做好。上个月说可能会被抄袭,我说不太可能。结果没想到上个星期我第一个收到张欣的电话,她说已经抄了,等我晚上回去一看,整个效果图、颜色、风格,包括宣传片都非常一致。所以我先在微博上给他们警告,你抄了别人的东西就跟偷了别人的东西是一样的,总有点不好意思吧。
所以这个星期六、星期天我们就观察,而且我们看到这个项目公司的母公司是在北京,有可能老板我还认识,所以我就问王春蕾,这两天有没有人联络,万一大水冲了龙王庙,有可能是朋友怎么办,结果这两天没有任何的消息。今天上午,他们非常高调地举行了一个新闻发布会,我们现在觉得偷了别人的东西还这样理直气壮的,很愤怒。
中国知识产权报:我有一个问题想问郝律师,关于抄袭方面的问题,因为大家一直谈抄袭。我们知道法律意义上的抄袭跟一般人看的外观似成相识不太一样,著作权法也是,首先是高度相似,还有证据证明两个人在同时创造的过程中有能够接触的可能性。我们看到重庆那边的回应说两个项目启动的时间差不多。
潘石屹:差了将近两年还差不多?
追问:对方有一个可能性,可能双方都借鉴了国外有名的作品,说有一个海南的凤凰城有一定的相似性,这种说法怎么回应?还有郝律师说,要相似的话,在数据上要有很多的支撑,因为如果需要数据认证外观相似,取证会不会很困难?
中伦律师事务所:就诉讼的技术性的问题我再补充一下,首先所谓外观相似度到底是百分之多少,相似是不是有一个客观的标准,确实在建筑作品外观侵权法律规定中比较模糊,这是一个现实的问题,但是这并不是不可逾越的障碍,因为毕竟大家有客观判断,。法院、法官也有自己主观判断,之前的案例中我们知道,法官最从建筑设计几个实质性独创性方面入手,来界定双方彼此之间是不是在几个要点上相似。这个设计的独创性,我相信扎哈•哈迪德的代表是完全可以列举出来的,到底望京SOHO在设计方面体现在哪方面?比如流线型,外面的主要材质,玻璃幕墙,双曲度弧度的设计,我们不认为在举证层面有太多的难度。
提问:从美全22世纪态度来说,他们很自信,觉得他们没有抄袭,潘总有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如果最后咱们没有得到法律的支持,没有认定他们抄袭,会不会对SOHO中国或者望京SOHO这样的品牌声誉有一些影响?或者对望京SOHO的销售有不利的影响?
潘石屹:相当于我们丢了东西,要不就追回来,要不就追不回来。对我们现在已经的销售和对我们公司没有任何影响,至于是不是抄?任何一个人我觉得你要钻到法律的细节去,咱们都不是律师、也不是法律的专家,任何人看看效果图、看看视频,就可以看到谁是原创,谁不是原创。
另外从时间来看,我们望京SOHO招标是2009年,我看了美全22世纪这家公司成立的公司是2011年1月份成立的,8月份给政府递进去的图纸,这就跟我们里里外外差了两年的时间。所以从时间的先后顺序来说,就是看到完全一样的东西,它在我们后面两年时间,这就是抄。所以我觉得法律环境、媒体环境、社会环境,一定要鼓励原创,否则我们这个社会上都是一样的,衣服也是一样的、手机也是一样的、桌子也是一样的、房子也是一样的,如果生活在这样的世界中,每一个人都觉得很无聊。所以我觉得一定要形成一个抄了人家的东西,偷了人家的东西我们大家要谴责的氛围,抄了人家的东西、偷了人家的东西能够得到法律的制裁,这样才可以把原创环境培养起来。
我觉得最关键的是,每一个人都要形成一个尊重原创、热爱原创这样一个氛围,要谴责这些小偷,谴责这些不动脑子抄别人的东西。如果是在上学的过程中、读大学的过程中,老师布置一个作业,让你设计一个东西,你没有好设计,你把别人的东西拿过来抄了一下,人家提出来你抄袭,你肯定觉得不好意思。你们看一看这两个项目,把照片看一看是不是一样的,这明明是我们家的东西让别人偷跑了。
王春蕾:另外,我从宣传和推广的角度说一下视频。大家可以看到,他们在重庆新浪乐居上有整个项目的资料,包括宣传视频。大家看一下我们望京SOHO的视频,如果不是抄的话,可以看到,我们有一个汽车,他们有一个汽车,我们有一个机场高速公路,他们有一个高速公路,他们整个建筑的角度都跟我们的一样。如果不是抄的话,怎么连视频都这么相似呢?这是我们觉得很奇怪的事情。
潘石屹:我觉得一定要鼓励、尊重原创。结果有记者抄袭别人的文章,你说应该谴责不谴责。建筑一目了然,一看,就知道是不是抄的。
北京晨报记者:其实大家都知道,开发商每建一栋楼都在说卖点,潘总每建一个新项目都拉动媒体去让设计师说设计理念,之前的几个项目都比较有代表性。为什么潘总这么重视?网上说您是在炒作,您怎么回应?另外说一下望京SOHO现在的销售情况。谢谢。
潘石屹:从我们做现代城到做建外SOHO,样板间抄的一样一样的,光SOHO这个名字,我到西安去抬头一看是SOHO,到南京去抬头一看是SOHO,有一次下飞机要取行李,行李推车上全是SOHO。我们不要把注意力放在打官司上去,这些东西不为社会增加多少附加价值,而且抄就抄一个名字,抄一个售楼处,抄就抄了。十年前全中国叫现代城的,全中国叫SOHO的太多了,我们没有必要在这方面花费过多的注意力。而我们跟扎哈·哈迪德设计师事务所合作做的银河SOHO、望京SOHO和上海的凌空SOHO,这三个SOHO是对建筑颠覆性的东西,原来建筑师画图的时候,无论是什么样的软件,基本的原理有一个尺子是直的,我们在所有的建筑既不是直的又不是圆的,都是流线型的,挑战你原来画图的尺子。我们SOHO中国跟社会要发生关系,关键在于我们的产品。
另外,望京SOHO到现在为止销售额是68.8亿元,我们是上市公司,公布这个数字是要负责任的,如果这个数字是假的,你买到我们的股票可以告我们,可以给你退回去。对我们的销售有没有影响?实际上影响不大,官司打赢也好、不打赢也好,打这个官司也好、不打这个官司也好,对我们望京SOHO的影响不大,对我们望京SOHO影响真正大的是能不能做出好产品。如果你能够生产出来苹果的手机,你自然就销售出去了,公司的市值、股票的价格自然就起来了。
关于炒作的问题,我们炒作一般的规律都得傍大款,傍个知名度比较高的公司,SOHO中国在做建筑作品的时候确实是用心的,同行也好、社会也好对SOHO中国的产品还是很肯定的,到现在为止望京SOHO68.8亿元的销售额就是最大的肯定,所以我觉得SOHO中国没有必要拽着一个重庆美全22世纪这个房地产公司去不断的跟人家炒作。
另外作为扎哈·哈迪德,全世界知名度、影响力非常大的建筑师。扎哈·哈迪德非得跟22世纪房地产公司过不去,非得跟它炒作?我觉得这个是不存在的,我们就是捍卫我们的权利,我们的东西被偷了,我们要追回来。哪怕这个东西追不回来,也得让这个社会、法律、媒体给我们能够主持一个公道。
王春蕾:谢谢大家,今天的记者见面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