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出台买房奖励变相救市? 任志强称其为“暗渡”

  对很多之前过分依赖房地产的地方政府来说,财政压力相对大。因此,不少地方政府屡屡“试水”微调政策

  “买成品住房给不同奖励,看来地方政府是再次‘按捺不住’了。”一位业内专家对记者如是表示。

  有媒体报道称,5月7日,扬州市财政局、市房管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对个人购买成品住房进行奖励的通知》,对个人购买成品住房进行奖励。

  对此,有不少业内人士纷纷表示质疑,任志强称其实属“暗渡”。值得注意的是,有不少业内人士表示,这项政策实施的实际意义不大,扬州政府很可能会被约谈。

  最高奖合同款千分之六

  据上述媒体称,上述通知显示,此通知将从今年7月1日起执行,执行期暂定一年。购房人须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向所购房屋所在区负责发放的部门提出申请。不过,个人购买的商品房必须为在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中载明为成品住房的商品住房。

  除此之外,该通知规定了具体的奖励措施。据通知显示,根据建筑面积的不同分档次进行奖励,奖励的金额从购房合同价款的4‰——6‰不等,购买小户型奖励较多。例如,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对购房人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6‰的奖励。

  “链家地产”市场研究部陈雪认为,从上述情况来看,江苏市政府希望加快现房消化速度的意愿比较明显。

  对此,任志强称其为“暗渡”。此外,也有多位业内人士纷纷表示质疑,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向记者表示,关键是奖励的钱从哪出?

  “广陵区、邗江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成品住房奖励资金由各区房管部门负责发放;新城西区、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成品住房奖励资金由区管委会相关部门负责发放。”上述通知如是显示。

  不过,让人们更为关注的是,这项政策能否实施?如果实施,能够坚持多久?

  未执行即夭折?

  北京中原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表示,土地市场冷清,开发商开始缓开工不拿地,这对很多之前过分依赖房地产的地方政府来说,财政压力相对更大。因此,不少地方政府屡屡“试水”微调政策。

  有业内人士也向记者表示,扬州购房奖励政策实际上是一种税费调整的行为,买100万一套的房子,最高奖励才6000元。从这一角度来看,实施效果可能不大。

  值得注意的是,5月8日下午两点左右,该网页已经无法再度打开。不过,在扬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上有一条通知为《关于个人购买成品住房奖励政策的解读》尚能打开,而该解读中则印证了上述媒体的报道内容。

  对此,业内人士纷纷表示,可是是扬州政府删除了,这项政策很可能会“夭折”了。

  更为有意思的是,3个小时之后,扬州市房管局再次贴出通知,不过名为《关于加快推进扬州市区成品住房开发建设的实施意见》,并且附上了完整政府盖章的相关文件。

  “有点扑朔迷离,不过夭折的可能或许会更大一些。”上述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

  陈雪也认为,今年以来扬州本市新房市场成交情况依然有很明显的下行趋势,其期房成交情况预期可能更悲观。而扬州奖励政策只针对成品住宅,即只针对现房而非整体住宅市场。在调控敏感期内,这种优惠补贴政策,可能更多的意味是“生不逢时”。尤其对于全国其他城市来讲,可能会对市场心态带来不确定的干扰。从这个角度来看,此政策可能很难长期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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