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业主因此被判刑10年 律师建议广东借鉴以规范房地产市场

  一房二卖的官司通常多以民事诉讼处理,但近日北京石景山法院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卖家的刑事责任,该判决方式不仅是北京的首例,也在房产界引起哗然。广州多名律师认为广东也应该向北京学习,“尤其是广州,房地产市场比较发达,对那些涉案数据比较典型、非法占有目的非常明显的个人或开发商,以刑事案件处理可以起到规范整个房地产市场的作用。”广州市律协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主任钟闻东说。

  北京一房二卖业主被判刑10年

  据《新京报》5月6日报道,北京女房主罗某于2010年9月分别委托两家中介将位于石景山古城路一套26平方米的房子以50万元和51万元卖给了翁某与李某。两个买家意外发现购买的是同一套房子后,罗某退还翁某50万元,却以各种理由拒绝将房子过户给李某,双方为此打起官司,法院判决罗某将房屋过户到李某名下。罗某不服上诉。

  但2011年3月,在该案二审期间,罗某又委托中介与买主徐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骗取徐某购房款人民币50万元。5天后,罗某的上诉案维持原判。经当事人举报,罗某被检方以合同诈骗罪诉至法院。近日,北京石景山法院认为罗某的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一审判处罗某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1万元。

  广州一房二卖多以民事纠纷处理

  网友祁晓建评论说,“这么多年来不但房主、中介纷纷玩一房两卖,连开发商也经常一房两卖甚至三卖,但是受害者却无处说理,法院最多判决返还房款合同无效,这其实就是赤裸裸的合同诈骗……”

  在广州,广地花园、紫云山庄等楼盘都曾发生过开发商一房二卖甚至多卖的现象,小业主一房多卖的现象也屡见不鲜。

  2005年11月,惠先生将位于广州黄埔区怡港花园的一套毛坯房以33万元转让给袁小姐,并签订房屋转让协议,但一直不配合去过户。2006年12月,他又将房产以44万元转让给蔡小姐,并配合办理了房产证。事后惠先生则关手机玩失踪,蔡小姐与袁小姐的官司一直打至现在。

  2010年,华南师范大学吴老师也遭遇业主一房二卖。业主在他办理贷款期间,将位于五山路金富苑的房子以更高价钱卖给了另一人。吴老师多番追讨,方拿回3万元定金。在此过程中,房价高涨,原来的价格已在附近买不起房了。

  “广州的一房二卖多以民事侵权、民事纠纷来处理,未曾听闻个人因此而被追究刑事责任。”广州市律协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主任钟闻东等多位律师均表示,北京的判决值得广州借鉴。

  律师:建议广东向北京学习

  钟闻东表示,涉及房屋买卖纠纷不单是某种原因造成的,有些可能不是故意的,如果一律当刑事来处理,在房地产比较发达的广州,对整个行业影响会比较大。

  钟闻东表示,社会危害不大的,轻微的行为,一般不作为刑事案例处理。但如果像一房两卖三卖,甚至多卖,主观上非法占用目的非常明显的,数额典型的,就可以刑事犯罪来处理了。“这不仅仅针对卖房的个人,还有开发商,都有可能发生一房两卖或多卖”。钟闻东认为,这样操作可以规范广东省房地产市场,起借鉴作用。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博士、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主任何培华表示,在广州,对一房二卖或三卖,司法单位往往只保护做了房产登记的那方。“我认为广州应该借鉴北京的做法,为什么现在有不少一房二卖现象,有各种房子诈骗行为,就是因为犯罪成本太低,他们觉得没有什么风险才发生这样的行为”。

  广东明境律师事务所主任胡福传亦提倡广州借鉴北京之做法。他认为,目前一般受害人往往只追究民事赔偿,其实可以在刑责之后也主张民事赔偿。

  (作者:邱永芬)

关键词:广州房产  广州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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