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住宅可以加装电梯
到底哪些住宅可以加装电梯呢?广州市法制办通过微博公开征求各位街坊的意见,今天是为期十天咨询期的最后一天。征求意见稿中对“既有住宅”的界定为在城市居住区内,符合规划要求、已投入使用、建筑结构较好、无电梯的三层以上(含三层)旧住宅。从给广州市法制办的官微留言来看,高低层用户分歧很大。低层用户反对加装的主要原因是,担心加装后影响室内通风采光,也担心已经下陷或者开裂的旧楼经受不起电梯加装,此外还有费用问题。
香港房委会从2008年起,开始对全港低收入家庭聚居的公屋大厦进行加建电梯设施的五年计划。根据房委会的施政纲领报告,在技术性可行的情况下,房委会为层数较少但没有装设电梯的大厦进行加建工程。
不难发现,香港采用了不同的表述。一方面,用技术可行代替建筑结构较好,用电梯工程代替电梯的表述。很多旧楼本身的内部空间和建筑结构是无法加装电梯的,而且也会影响现有住户,尤其是低层住户的居住质量,包括室内采光、通风和噪音。但是通过技术创新的做法,则有可能克服这些困难,既增加住户出行的便利,也最大限度减少对住户的各种滋扰。比如,将加装的重点从住宅内部移到外部,香港的做法是在大厦外部的空地上搭建电梯塔,使用低噪音的电机设备,然后连接原有住宅。不仅如此,对处在地势高的大厦,在其外围加建有扶手电梯的人行天桥,避免老人家爬坡。又比如,将加装的重点从低处扩展到高处,奥地利维也纳则在顶层加建一层,与低层用户置换。
另一方面,港府还在定义中明确加建工程的负责方。到底加装工程的费用谁来承担?香港的五年加装计划需要花费约6.7亿港元,这笔钱由香港房委会承担。另外,评估楼宇结构、技术设计和工程实施等一系列工作,也由房委会及其属下的执行机构房屋署进行。
如何表述可以再斟酌,但整体思路是政府有责任,尽最大努力减少对现有住户的各种影响,避免而非激化高低层用户的矛盾。让加建电梯设施的工程,切实成为便利广州市民出行的福利工程。
最后,虽然市民也可以通过发邮件及寄信表达看法,还是建议下次再做加装电梯问题的咨询时,广州市法制办不妨多从中老年市民的使用习惯考虑,他们很多人既不上网也不玩微博,估计开设电话热线会更方便他们提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