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供给要设计方案更要分配公平
长江商报消息 叶祝颐(武汉 教师)
最小的户型建筑面积不到34平方米,使用面积则不到23平方米,但起居室、卧室、卫生间、厨房却一应俱全,并相对独立。未来的公租房是什么样?2月13日,全国公租房优秀设计方案在住建部官方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并最终形成实施方案发布实施,作为全国公租房建设的重要参考。这也将是我国首个保障房的国家指导性设计方案。(2月14日《新京报》)
最小户型建筑面积不到34平方米,公租房面积虽说有点蜗居意味,但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起居室、卧室、卫生间、厨房一应俱全,并相对独立。小户型公租房将在有限的面积内实现基本功能和良好的舒适度。应该说,这样的公租房设计还是比较人性化的。据住建部介绍,“十二五”期间,我国要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3600万套。由于大规模的建设要求和相关建设经验的缺乏,很多公租房存在着设计缺陷。住建部展示公租房优秀设计方案以供地方参考,有利于克服以往公租房功能不全的弊端;压缩公租房面积有利于增加公租房供应数量,减少权力寻租因素,让公租房惠及更多普通民众,维护民众基本的安居尊严。对此,我们不妨给点掌声,不必纠结于公租房的蜗居户型。
但是,除了户型之外,如何落实公租房政策,让求房欲渴的夹心层获得居住尊严,帮助外来人员实现家园梦想,又是一个更大的问题。
从各地实践看,发展公租房对“夹心层”、外来务工人员提供稳定房源,满足其过渡性基本居住需求,促进城市化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是,相对于“居者有其屋”的社会需要来说,公租房供应数量仍然是杯水车薪。一些城市公租房供给局限于专业人才与部分城市白领人士,打工者并没有住上公租房。在我看来,要让公租房政策真正惠及民生,需要地方政府尽职尽责做好三件事。一是处理好公租房与其他保障房的关系,保证公租房建设的数量与质量,扩大公租房供给范围,让包括外来人员在内的更多无房户受益。二是政府合理确定公租房租金,别让自己变成市场化大房东,以高房租逼退租房人。三是完善公租房资源配置制度,让公租房供给精确制导、雪中送炭,而不是跑偏走样、锦上添花。
由于城市无房群体庞大,公租房资源僧多粥少,富人也想从穷人口中抢食。但是公租房是保障中低收入群众居住权利的重要防线,并非普遍的政策待遇。严格落实40平方米左右的公租房面积标准很重要。公租房供给对象的确认,也应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从而把有限的公租房分配给真正需要的人。避免公租房以别墅保障房之类的变异形式被领军人物、专业人才鸠占鹊巢。
另外,公租房是一种过渡性住房保障措施,租房人具有较大的流动性。相关部门在对供给对象严格把关的同时,要完善公租房退出机制。如果租房人收入状况发生变化,已购自有住房,要及时腾退公租房。避免因为公租房准入退出管理机制不完善、监管不到位,重蹈经适房被违规出租、闲置的覆辙。
一言以蔽之,只有在建好公租房的基础上,把公租房配置流程放到“阳光”下暴晒,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才能让公租房惠及更多城市无房户、外来打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