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地方债将优先用于保障房
看点
保障房建设资金渠道再度拓宽。财政部6日发文明确,在保障性安居工程现有资金来源基础上,将增加的地方政府债券收入、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地区取得的房产税收入、部分国有资本收益和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用于保障房安居工程建设,确保不留资金缺口。
新规多措并举拓宽资金渠道
据《经济参考报》报道,根据这份名为《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安排等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做好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安排等相关工作,并加强资金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按照《通知》确定的思路,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2012年住房保障任务,测算需要政府出资数额,按照规定渠道落实资金。除通过加大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规模,确保土地出让收益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按规定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外,还明确了新的资金来源渠道,以确保保障房建设资金的落实:一是2012年增加的地方政府债券收入要优先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大地方政府债券收入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投入力度;二是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地区取得的房产税收入,要专项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三是各地可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适当安排部分资金用于支持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四是各地要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公用事业附加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安排资金,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投入,完善配套功能。
《通知》强调,各地要保证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级财政部门要于2012年5月底前将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全部拨付到市县;市县财政部门要按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合同(协议)约定的期限和工程进度拨付财政资金,确保资金及时到位。
“和去年相比,今年对资金落实时间的要求提前了,这有利于更主动地来安排年度保障房建设”,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接受采访时说。在他看来,一系列资金渠道的拓宽表明,有关部门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政策要求也更明确和具体。 “中央政策明确之后,接下来就是各地如何抓落实。 ”
压力保障房建设资金需求大
“资金是一个瓶颈,今年要突破这个瓶颈,所以财政部下发这个文件。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接受采访时说,今年保障房的在建量远远超过去年。
2010年保障房建设在全国范围内获全面启动,从中央到地方纷纷加大了保障房的建设和投入力度。 2011年,保障房进入了更大规模的建设阶段。住房城乡建设部党组书记、部长姜伟新去年底在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表示,要继续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2012年新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700万套以上,基本建成500万套以上,竣工量要高于2011年。
“今年保障房新开工数量虽然有所下调,但实际的年度在建规模以及竣工规模会超以往年份,相对应的对资金的需求也会创历史纪录。 ”陈国强说。在他看来,与2011年相比,2012年的保障房建设在资金配套上的压力将更为严峻。据测算,明年实际在建工程量有1800万套左右,媒体援引一位参加全国保障房座谈会知情人士的观点认为,明年保障房资金压力可能会攀升到1.8万亿至2万亿元之间。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一直备受期待,“保障房建设资金的主体来源是财政,”但各级财政压力较大也是一个不容回避的现实问题。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全国财政会议上表示,2011年中央财政大幅增加资金投入,共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1709亿元。上述通知明确,2012年中央财政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将大于2011年。中央财政分担更多是地方政府的普遍希望。对此,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保障性安居工程,按照现有的事权划分和财政体制规范,应该是地方事权,就是省级负总责,市县抓落实,中央给予适当补助。
关键资金投入须形成制度化体系
吸引更多社会资金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也不可或缺。记者了解到,在去年的保障房建设资金来源中,除中央政府、省级人民政府以及市县政府通过各种渠道来筹集外,相当一部分资金通过社会机构投入和筹集。专家认为,除了政府主导之外,还要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保障房的投资。
陈国强表示,今年按1.8万亿的资金需求计算,中央和各地方投入的比例大概在30%到40%左右,所以,保障房建设还要引导企业来参与、引导社会资本进入保障房建设领域。
此次财政部发布的《通知》明确提出,各地要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资保障性安居工程。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支持成立专门企业负责建设、运营、管理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引导企业通过银行贷款、发行企业债券、吸收社会投资等筹集建设资金;通过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现有企业进行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和管理;各地对商业银行发放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贷款可按规定予以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5年。另外,还将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努力降低保障性安居工程成本。
陈国强认为,此举体现了推动企业参与投资保障房建设的制度创新,以后还应有更多的突破,更多的创新机制和配套条件。“引导企业参与保障房建设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解决企业参与动力,保障房本身是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对企业要有相应的激励,要保证其投资有一定收益,这是很基本的。 ”
陈国强表示,保障房建设将是将来政府住房政策中一个非常关键的环节,未来一段时间内,在保障房建设资金投入上需要形成制度化的体系,否则只能是一个短期行为。 □王 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