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确保保障房分配公平 收入超标有三方案应对
保障性住房分配如何实现公平公正?信息联网进行到哪一步了?怎样完善廉租房的准入和推出机制?如何保证廉租房的后期管理?27日下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对我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情况”举行专题询问。
如何把保障房分给最需要的人?我省怎么确保分配公平公正?
安徽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体现公平公正,我省首先建立了严格的审核机制,也就是“三审两公开”,具体来说,就是低收入困难家庭通过街道提出申请,街道进行初审并第一次公示,然后提交给保障性住房的主管部门,对家庭状况进行审核,之后提交给民政部门,民政部门审核后再进行第二次公示。
另外,在整个流程中,公开操作过程,也是实现分配公正的重要方面,包括建设计划公开、资格审核公开、违规查处公开、办事程序公开等。
不断完善保障房的准入机制,设置多部门联动的住房登记系统。我省从今年3月份开始,全省联网的住房登记系统方案正在组织实施。住房登记系统还要和银行系统、公安系统等全部联网,目前,工程进展顺利,明年上半年,将实现省市县三级联网。
我省住房保障范围将逐步由低保和低收入扩大到中等偏下收入范围。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标准如何界定?申请住房保障对象的家庭收入又怎样核定?
安徽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我省城市低保月收入平均292元,此基础上浮50%即为低收入家庭。但是,不同城市的低保标准是不同的,芜湖县的人均月标准可达到340元,为我省最高,但是界首、阜南只有210元。
“这个区间不是固定的,每个城市要按照自己的低保标准来确定。比如,合肥、芜湖目前的低保标准为320元,这两个城市人均月平均收入在320~480元之间的家庭,就可以称为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是需要民政部门来认定的,不过,目前民政部门并没有严格的界定标准。”
他解释道,对于申请保障性住房的低收入家庭信息调查,主要是通过入户调查、信息比对来完成的。据了解,目前,芜湖、蚌埠、安庆等地已经试点建立了信息比对平台,申请人的车辆、收入、就业等情况将一目了然。同时,进行三级联审、两级公示,以及居民监督。
一个下岗职工,没有退休之前收入很少,而退休后工资收入就可能不再符合居住廉租房的条件,又确实无房居住。对此如何解决?
“对于保障性住房的退出机制,目前,我省芜湖、铜陵、宣城、滁州等地正积极进行探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归纳一下,就是‘差别化租金、先租后售’。”安徽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解释道,采取差别化租金的意思是,之前享受廉租房保障政策,但是收入标准提高,就转入公租房保障政策范围,如果仍然超出标准,则进入市场机制;如果收入提高,但是不愿意退出廉租房,可以按照成本价购买,5年内不能上市,且上市后需由政府购买,按照成本加利息的标准。“强制性的退出不可行,我省目前正处在大规模建设阶段,将逐步完善退出机制。下一步,准备出台《安徽省城镇住房管理办法》,将各市典型案例编成规章,建立良性的动态退出机制。”(记者 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