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谈]4平方米公租房:设计失误与公平何干
广州首批2178套公租房首个市民踩点日。不少市民抱怨房屋设计有“压抑感”和“窒息感”,最为市民诟病的是一个建筑面积达49.26平方米、使用面积达39.4平方米的“三房一厅”。市民陈某忍不住对一间约4平方米大小的房间吐槽:“要特制一张1米的床才能放下!”陈某一家三口住在老城区一个18平方米的政府直管公房里,他认为与其住公租房还不如继续住现在的房子(昨日《南方都市报》)。
对于4平方米居室的设计,管理部门将之归咎于历史遗留问题,广州市住房保障办的相关人士说,这种套型是根据2007年后的国家标准,当时要求廉租房都按“50平方米以下”的面积进行建设,由于三房一厅的需求不少,所以根据需求“在50平方米范围内”设计了该户型。还表示,“公租房是满足基本居住需求的保障房,不能和商品房的标准相比”。
广州市2010年人均居住面积已经达到了21平方米。三口之家住50平方米,平均16平方米,按理说应该够用。但因为不满“放不下一张床”的奇葩设计,网上也有意见认为,这些候租市民是“得陇望蜀”,公租房就应该住着憋屈、闹心,成为周转房,否则“占了便宜的租户会赖着不走的”。一方面是防“懒人”,另一方面是防富人。经济学家茅于轼先生也曾提出:“廉租房应该是没有厕所的,只有公共厕所,这样的房子有钱人才不喜欢。”
在我们这个“赢者通吃”表现得很明显的国家里,任何制度出台首先要防止特权阶层牟利,这个不错。但假如办法不是反腐反勾结,或者严惩弄虚作假,而是采取“厌恶疗法”,比如兴建无私人卫生间的廉租房,睡觉腿没法伸直的卧室,以达到阻吓目的,公平问题迎刃而解,这种观点未免太过乐观。而且,看来看去,无论采用哪种规则,这场游戏的失败者只有一个,那就是需要资源的小市民。
有人以香港为例反驳。4平米嫌小?香港还有笼屋呢!且不说香港人均土地面积与广州相差悬殊,以公屋租金计,六成以上人每月只需缴纳少于1500港元租金,租金占家庭收入的1/10。广州公租房能否达到这个标准?
最关键的,4平方米公租房问题显然不是公平问题,而是设计问题。公平就要防止多吃多占,公共资源最大化。但设计问题基本上是一个生理问题。放不下一张正常的床不叫“满足基本住需求”,更不叫“占便宜”,而是设计不达标,没法住。就好比不能把坐老虎凳叫作“不舒服”,叫“虐待”恐怕更合适些。
住房保障办把设计失误、监督失责说成是公平问题,我认为是在模糊焦点。“旧标准”还是“新标准”,“50平方米”还是“60平方米”都不是关键,关键是,迷信“数字管理”背后,实际上是一种敷衍塞责——— 只要数字上能达标,能向上级交差,其余问题,比如好不好住,方不方便,不在部门考虑和管辖范围之内。来年市长向人大代表汇报政府工作,广州又建成多少套多少平米公租房,敢不敢在后面加一个括号,写明“每间公租房都能顺利放下一张正常的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