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房贷”7年多海归女子状告银行

  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谭经田)若不是要买房,筱婕(化名)还不知道,她已“被贷款”7年多。而这7年里,她都一直在国外,并未办理过贷款。为此,她向法院起诉了该银行。昨日记者获悉,经过沟通协调,银行已将筱婕的莫名贷款记录消除。

  去年9月7日,家住武汉的筱婕从国外留学归来,准备到银行贷款买房。然而,她在办理手续时,却被告知名下已有房贷记录,因限购政策的原因,银行无法为她办理贷款。

  筱婕到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营业管理部查询得知,2003年3月,她在某银行武汉江汉支行有一笔23万元的个人住房贷款记录。

  筱婕称,她此时已在国外留学了,也没有授权或委托他人办理贷款。莫名“被贷款”,筱婕找到该银行反映了被冒名的情况。直至今年8月17日,筱婕仍然发现该记录未消除。

  为此,筱婕向法院起诉,要求银行清除其名下莫名房贷记录。9月26日,法院开庭审理该案。经庭审和调解,银行方面表示愿意清除其名下房贷记录。同日,筱婕申请撤诉。

  近日,银行已将筱婕名下的莫名房贷记录消除。

  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科科认为,公民拥有真实、良好记录征信的权利,征信权属于人格权的范畴,该案中银行的行为是一种以侵犯姓名权方式侵犯筱婕人格权的行为,应主动消除本不存在的房贷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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