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人士为您支招 签房产经纪合同四要素
针对本市推行《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昨日,市国土房管部门有关人士接受采访回答了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提示人们注意利用新合同理性维权,以及在办理二手房买卖或者租赁业务前后需留意的细节。
问: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时,消费者需注意什么?
答:消费者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应注意以下事项:一是在选择房地产经纪机构的时候,要选择已备案的经纪机构,特别是选择信誉好、品牌佳的公司。二是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房产买卖或租赁,要带着权属证书、身份证件,以便签订合同前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查验。未带相关证件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将不能提供经纪服务。三是要提前了解清楚经纪服务的内容、收费标准。四是消费者应看清合同内容,包括委托期限、委托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时,对选择填写的条款,要与对方协商一致再填写;对房地产经纪机构附加的条款,要询问清楚,确保其公平和合理再填写。特别是对经纪服务委托期限、委托方式、经纪服务内容、经纪服务收费标准和交纳时间、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条款,要认真阅读,双方协商好后再填写。
问:如何查询已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
答:通过天津市国土房管局政务网(www.tjfdc.gov.cn),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信息网(www.tjfdc.com.cn),可以查询已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
问:有些房产中介机构还能提供一些代办服务,消费者对此需注意什么?
答:消费者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代办贷款、代办房地产登记等其他服务的,应当了解清楚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情况,并与之另行签订合同。
房管部门人士强调: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经纪服务行为,保障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新推行的合同示范文本可通过天津市国土房管局政务网(www.tjfdc.gov.cn)、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信息网(www.tjfdc.com.cn)查阅或下载。此外,消费者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可以向各区县房管局进行投诉。
房管部门市内六区受理投诉电话和地址
单 位 地 址 联系电话
和平区房管局 哈密道151号 23117413
河北区房管局 中山路与金纬路交口金正公寓
河东区房管局 天津市河东区七纬路106号 84122038
河西区房管局 黄浦南路2号 28365051
南开区房管局 南开三马路205号 27233710
红桥区房管局 芥园道康华里12号 27575778 26293597
来源:今晚报 记者:刘英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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