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曙松:保障房概念不清晰将导致分配永远不公

  【《财经》综合报道】 12月7日,在“第三届地产中国论坛”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所副所长巴曙松表示,未来我们的保障房的住房整体框架,应该做一个梳理和考虑。值得关注的是,首先要界定什么叫保障房,要有一个清晰的界定。 

  他认为,要消除商品房和保障房之间的交集区域,特别是把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排除出保障房的定义。他认为,现在的一部分保障房,是享受政策补贴的商品房,它的存在实际上是对商品房概念的一个模糊化,也是对保障房概念的模糊化。这种商品和保障区域的交叉重叠,最终导致会永远分配不公。

  第二,以廉租房和公租房作为主旨,就是说廉租房建设重点在财政和金融政策的支持,公租房建设重在市场化运作和货币政策管理,公租房主要是针对中低收入家庭,夹心层,比如说高校毕业成进城、务工职工,这部分只租不售。棚户区改造部分,在基本完成之后,也应该退出保障房的概念。同时,要规范产业园区集体宿舍、农村集体自建房、高校自建房差异化分配。

  此外,巴曙松表示,另一个非常大的原则也是值得关注的,就是保障房覆盖范围的建设目标。如果城市化是大方向,如果城市的低收入阶层是大方向,以城市常住人口,而不是户籍人口作为测度标准,这个是非常重要的一个转换。无论是深圳还是浙江,为什么自己的保障房比例比较低,我们这儿户籍人口都有房,不需要那么多房,保障房建给谁?这一点应该做一个长期的考虑。

  他认为,最终目标是对什么样的家庭应该进入保障房范围,给予明确的预期,需要对不同收入家庭的收入、现有家庭的住房情况进行一个清晰的摸底。比如说在香港,一个大学毕业生毕业了,刚参加工作,你就可以开始。比如说找工作,对于这部分人非常有意义。

  第三,他认为应该构建合理的制度框架。确立适度居住权的保障制度,用调控为导向的保障房建设制度转向民生导向的保障房建设制度。98年以来,几乎每次保障房的政策变迁,重大的变迁都发生在商品房的房价高涨的背景下,保障房作为商品房市场调控政策,具有制度和法律规范。就是钢筋水泥卖不动了,它的下滑带动投资,实际上变成了一个增长的手段,保障房应该关注民生的导向,应该转向民生和政府的责任,而不是短期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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