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招收访问学者通知
我中心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直属的软科学与政策研究机构(事业单位);承担城乡建设、房地产业、建筑业、市政公用事业等方面的战略和政策研究;同时兼有教育职能,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城乡建设经济系,具有博士和硕士生招生资格。由于工作需要,经请示我部主管部门同意,现面向全国高等院校和各类研究机构招收由我中心资助的访问学者。
一、制度释意:我中心的访问学者制度是参照国内外高端研究机构普遍做法,招收已在相关研究机构工作的中青年学者暂离工作岗位、参与高端课题研究的进修、培养制度。
二、招收对象:全国高等院校和各类研究机构中具有讲师(含)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原则在40岁以下、有志在我中心研究领域深造的在职中青年学者。
三、基本待遇:访问期内由我中心提供办公室、电脑、住宿、工作餐等,并按月依照原岗位职级提供生活补贴;参与我中心重点课题研究,并按我中心相关制度从相应课题中提供个人科研经费补贴;访问期内医疗保险在原单位享受。
四、访问期限:分为半年期和一年期两种,访问到期可视课题情况、经原单位同意适当延长,但原则上最长不超过一年半。
五、招收程序:个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并承诺保留岗位、访问期内仍照发工资、结束仍回原单位工作,由我中心择优批准后正式邀请。
六、招收细则:
1. 2012年度内拟分3月和9月报到两批,共招收2-3名,申请半年期或一年期均可。
2. 由个人向我中心科研处递交申请书、履历、个人科研成果目录和电子版;经我中心初选后发给正式申请表,由所在单位批准盖章,再经我中心批准后发给正式邀请函件。
3. 赴京差旅费用自行负担;不提供家属随行条件食宿条件;访问期间除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外原则上不得请离京事假。
4. 2012年度重点邀请房地产金融、城市环境管理、建筑业和建筑市场发展等领域的学者;中西部地区和二三线城市院校学者优先选邀。
5. 接受正式邀请后须与我中心签订遵守有关法规、纪律和保密等要求的承诺书。
6. 访问期结束后须按期退还宿舍、餐卡及我中心配置的办公电脑等。
7. 未尽事宜欢迎电话或邮件咨询。
七、联系办法:
科研处邮箱:zhouj@mail.cin.gov.cn
电话/传真:010-58934029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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