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两年时间全面淘汰城市照明低效高耗产品

提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今日印发的《“十二五”城市绿色照明规划纲要》中明确要求,推进高效照明节能产品的应用。《纲要》对节能提出的具体目标是,以2010年底为基数,到“十二五”期末,城市照明节电率应达到15%。

  来源:法制网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今日印发的《“十二五”城市绿色照明规划纲要》中明确要求,推进高效照明节能产品的应用。要求城市照明高光效、长寿命光源的应用率不低于90%。严禁在新建项目中使用高耗、低效照明设施和产品,用两年时间全面淘汰城市照明低效、高耗产品。

  《纲要》对节能提出的具体目标是,以2010年底为基数,到“十二五”期末,城市照明节电率应达到15%。

  《纲要》要求2015年前,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和东中部地区县级城市,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划编制要求,完成城市照明规划的编制或修编工作,并按法定程序批准实施。要求到“十二五”期末,要完成《城市照明规划规范》、《城市照明节能评价标准》编制;修订《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等相关标准规范;研究制订城市绿色照明评价方法和标准。

  提高城市照明设施建设和维护水平被列入《纲要》一项重要内容。要求消灭无灯区;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城市道路装灯率应达到100%;道路照明主干道的亮灯率应达到98%,次干道、支路的亮灯率应达到96%;道路照明设施的完好率应达到95%,景观照明设施的完好率应达到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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