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热议小区封阳台 相关部门说法不一(图)

  本报讯(记者付莎 实习生杨月 周柳)昨日,本报14版刊登消息《阳台能否封闭困扰业主/物业咨询有关部门未得答复》,不少市民致电本报表达自己对封闭阳台的一些看法,市民刘小姐告知当初小区业主为封闭阳台,还与物业公司发生过冲突。

  刘小姐说,她家住在汉口沿江大道一临街的高层小区内,由于小区入住率没有达到组建业主委员会的标准,小区一直按照开发商和前期物业制定的《业主公约》运作,其中就有不能更改外墙立面、封闭阳台的条款。

  然而不少业主因为临街灰尘大、来往车辆噪音大,不顾物业公司劝阻强行对阳台进行封闭,“入住小区不久后,一位业主为了封闭阳台还与物业公司起了冲突,叫来不少‘帮手’围在小区出入口。”

  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称,交房时业主都签过协议,还专门提醒过业主房屋内工作阳台可以封闭,生活阳台考虑到承重、外观等因素是不能封闭的,“最后如果业主仍执意要用玻璃封闭阳台的话,必须到物业备案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记者发现,我市不论是老社区还是新小区都存在各种封闭阳台的情况,一些临街的高层新住宅区,封闭阳台的方式基本采取玻璃封闭的方式,但封闭与否全凭业主自己决定,且没有统一的样式,从外观上看去十分零乱。

  市民对封闭阳台的看法也不尽一致,在常阳永清城小区,市民王女士对于封闭阳台持反对意见,阳台封闭后会造成室内通风不畅,加剧房间内的空气污染,不封闭阳台的话还能晒晒太阳,利于身体健康,“这才是发挥阳台的作用”。

  王女士还认为,临街的高层住宅如果随意封闭阳台,样式又不能统一,无疑是对城市景观的破坏。

  不少市民则坚持封闭阳台的意愿,黄先生家在武昌中北路一临街高层住宅,他觉得阳台还是封闭起来比较好,一般阳台的护栏高度在1.3米左右,如果家里有小孩容易造成安全隐患,而且武汉灰尘比较大,就算门窗关闭家里还是一层灰,封闭阳台不论从安全考虑还是实用性都应该可行。

  汉口建设大道金色华府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介绍,物业公司并不反对业主封闭阳台,因为小区四面临街,一部分业主提出临街噪音大、灰尘多要求封闭阳台,物业上门征求多数业主意见后决定同意封闭阳台,但要求业主封闭阳台时必须使用钢化玻璃、统一风格。

  【各方说法】

  规划部门:不允许封闭阳台

  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称,根据规定住宅小区的阳台是不允许封闭的,住宅规划建设时阳台面积按一半计算,如果业主封闭阳台属于更改设计用途,增加建筑面积,更改容积率。

  房屋的规划设计有其严肃性,房屋验收交房后,即使有部分业主提出希望封闭阳台的要求,规划部门也不会同意擅自更改房屋外貌。

  江岸区控违办:封闭阳台没有明确法律依据

  针对晋合世家业主反映的封闭阳台争议,江岸区控违办负责人表示,现在并没有针对阳台能否封闭的具体法规条款。

  如果市民将自家阳台从楼房外立面向外延伸扩建,增大阳台面积,城管部门将视为违法建设要求停工并拆除;如果市民只是在住宅套内进行玻璃结构的封闭,则不在城管部门管理范围内。

  律师观点:封闭阳台应征求全体业主意见

  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蔡江林律师表示,阳台作为建筑物的专有部分,业主虽然享有所有权,但并不代表业主可以任意处置阳台,在对阳台行使权力的过程中,不能侵犯其他业主利益,同时也必须遵守业主公约及和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协议的约定。

  当小区入住率未达到业主委员会成立标准时,业主能否封闭阳台应根据临时业主公约进行规范,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后,根据《物权法》第76条的规定,封闭阳台属于“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经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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