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地产要闻丨北京市优化公租房建设标准;银川市调整前期物业服务费、停车费 “重拳”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_新浪地产网

今日地产要闻丨北京市优化公租房建设标准;银川市调整前期物业服务费、停车费 “重拳”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

提要:今日地产要闻

  #政策#

  北京市优化公租房建设标准

  5月21日,北京市住建委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正式实施,该《标准》对2016年发布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与评价标准》进行了修订完善。据悉,《标准》在结构选型方面,北京市要求公租房宜优先采用主体结构大空间布置,以便于空间的灵活分隔和组合;从室内设计和家具选型角度,要求公租房室内装修应满足户内功能空间的灵活使用需求,精细化设计插座等末端点位,方便入住家庭通过家具、绿植、屏风等软性隔离设施实现居室功能的灵活转换和复合使用,比如白天的客厅在晚上可转换为卧室。同时,《标准》还特别关注到“一老一小”、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起居、出行。其中明确提出,除符合国家及本市的无障碍要求外,公租房户门门槛的高度不宜大于3.5厘米;小区内的公共活动场地与步行系统,应方便老年人、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活动和交往。

  银川市调整前期物业服务费、停车费 “重拳”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

  5月20日,据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消息,为进一步规范小区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印发《银川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和停车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方案》的通知。方案适用范围为,银川市辖三区(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业主大会成立前的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和小区停车收费(包含业主大会成立之前车位服务费、租赁(使用)费及临时停车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民安置住宅小区、老旧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仍按《关于规范银川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民安置住宅小区和老旧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文件执行。老旧住宅小区完成整治改造后,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业主成立业主大会,由业主大会决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或者由业主自行管理物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经业主共同决定,执行市场调节价,不再执行政府指导价。

  #市场#

  南京新政首周二手房成交环比大涨33.4%,挂牌均价环比3连涨

  5月21日 ,南京房协披露数据,新政首周南京二手房成交2306套,环比上涨33.4%,其中主城九区成交量2174套。从成交走势来看,成交量在经历了短暂下行后,再次回归4月中旬水平,环比涨幅明显。由于南京网上房地产存在一定滞后性,据我爱我家南京公司数据显示,新政出台后,市场快速响应,仅周末两天,二手房带看量环比上周增加20%,成交量涨幅超80%,市场有明显回温迹象。同时,二手房新增挂牌量1263套,环比减少11.4%;新增挂牌房源均价28252元/㎡,环比再涨1.3%。新增挂牌量减少意味二手房市场供应下滑减少二手房库存,成交大幅上升表明需求上升加快二手房去库存速度,利于市场整体健康发展。新增挂牌房源价格连续3周保持上涨,表明新政效应下业主心态有所转变,价格预期有所拉高,二手房成交价格也逐渐趋稳,部分小区已率先止跌转涨。

  北京:前4月全市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下降12.1%

  5月20日,北京市统计局发布了2024年1-4月北京市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报告显示,1-4月,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新开工面积312.8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2.7%。其中,住宅新开工面积162万平方米,下降25.5%;办公楼11.6万平方米,下降52.1%;商业营业用房11.1万平方米,下降48.4%。全市房屋竣工面积302.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9%。其中,住宅竣工面积157.5万平方米,增长16%;办公楼14.5万平方米,下降60.8%;商业营业用房22.1万平方米,增长1.6倍。销售方面,1-4月,全市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303.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2.1%。其中,住宅销售面积210.8万平方米,下降14.5%;办公楼23.1万平方米,下降10.4%;商业营业用房17.3万平方米,下降32.4%。

  #房企#

  华夏幸福:拟增加下属公司股权份额实施债务重组

  5月20日,华夏幸福发布关于优化并增加以下属公司股权份额实施债务重组的公告。公告显示,华夏幸福拟将原预留持股平台持有的“幸福精选平台”30%股权、“幸福优选平台”30%股权转让至新设主体,并拟新增“幸福精选平台”不超过25%的股权用于抵偿公司金融债务,以“幸福精选平台”原预测估值500亿元为基数,相关金融债权人将以不超过125亿元债权换取上述新增股权。据悉,截至2024年4月30日,华夏幸福《债务重组计划》中2192亿元金融债务通过签约等方式实现债务重组的金额累计约为人民币1897.51亿元(含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发行的境内公司债券371.3亿元债券重组以及境外间接全资子公司发行的49.6亿美元(约合人民币335.32亿元)债券重组),相应减免债务利息、豁免罚息金额共计198.84亿元。

  越秀地产控股股东旗下公司拟收购关联方一项新轨交项目20%权益

  5月20日,越秀地产发布有关收购一项新轨交项目20%权益的须予披露及关连交易公告。公告称,于5月19日,买方及广州城建已与(其中包括)卖方(为广州越秀之附属公司)及广州越秀订立交易文件,据此买方已有条件同意收购目标控股公司股权,而广州城建已有条件同意收购目标控股公司贷款及目标公司贷款,包括目标控股公司(持有目标公司20%股权)的全部股权,总股权代价为1497万元;于目标控股公司贷款的权益,以等额基准及按相同条款再融资目标控股公司贷款(包括应计利息)(除该笔贷款将因股权转让完成后目标控股公司成为本公司的附属公司而将不再计息)。

  #土地#

  自然资源部公开征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

  5月21日,自然资源部官网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其中意见稿提出,各地应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合理确定未来三年土地储备规模,对三年内可收储的土地资源,在总量、结构、布局、时序等方面做出统筹安排,结合城市更新、成片开发等工作划定储备片区,优先储备空闲、低效利用等存量建设用地。同时,土地储备资金收支管理严格执行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关于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的规定。财政部门从土地出让收入中划出一定比例资金,建立国有土地收益基金,用于土地储备,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确定。土地储备资金通过政府预算安排,实行专款专用。此外,意见稿明确入库储备土地必须是产权清晰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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