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出台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实施细则 申报“一窗受理”_新浪地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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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出台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实施细则 申报“一窗受理”

提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是一件民生实事,备受市民关注。5月20日,记者从市住建局(人防办)获悉,我市已于4月23日发布《邵阳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对市区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办理流程、资金来源等进行明确,进一步推动政策落地惠民,回应群众期盼。

  来源:邵阳日报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是一件民生实事,备受市民关注。5月20日,记者从市住建局(人防办)获悉,我市已于4月23日发布《邵阳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对市区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办理流程、资金来源等进行明确,进一步推动政策落地惠民,回应群众期盼。

  业主签订协议,申报“一窗受理”

  此次发布的《细则》,适用于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投入使用、未设电梯、近期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或计划、满足安全条件并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既有多层住宅。

  增设电梯业主统一意见并签订协议,是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首要条件。增设电梯需经本栋或本单元专有部分占本栋或本单元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在此基础上,业主需签订协议,协议包括增设电梯设计方案,电梯设备购置安装、工程建设等费用筹集方案和分摊方案,电梯运行维修费用资金筹集和分摊方案以及电梯运行维护保养委托方案。同时,增设电梯的框架协议和设计图纸等,需在拟增设电梯单元楼道口、小区公示栏等位置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5个工作日。

  增设电梯申请环节,申请人要按照《邵阳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办理所需资料清单》提供资料,向住房所在地的区住建部门提出申请。按照“一窗受理”原则,增设电梯申请均在各区政务服务中心受理,并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市场监管部门并联备案。

  针对此前市区不少住宅已经启动增设电梯工作的现象,《细则》表明,凡是在《邵阳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通知》印发后、《细则》出台前未办理电梯增设手续的,可向所属区政务服务中心申请补办相关手续。

  资金分摊,可提取维修资金和公积金

  《细则》规定,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所需建设资金及运行使用、维护管理资金,由同意增设电梯的所有业主承担。具体承担标准,应根据业主所在楼层等因素协商,按一定分摊比例共同出资。业主可在增设电梯竣工验收后,向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和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维修资金和公积金。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竣工验收合格后,增设电梯实施主体可持《邵阳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联合备案和竣工验收表》、房屋权属证明文件等材料一次性向主管部门申请补贴。大祥区、双清区、北塔区范围内,经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后的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项目,每部电梯市级财政最多可补贴5万元。

  为减轻人民群众的经济负担,增设电梯的申报过程中,不收取报建等行政性相关费用,依法进行的检验检测费用除外。涉及管网线迁移所需的费用,由申请人与管线单位协商承担。同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支持各类金融租赁、融资租赁、广告投放等社会资本参与,共同探索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方式和途径。

  严把资质关,禁止增加住宅使用空间

  根据《细则》,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设计、施工、安装、监理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其中,增设的电梯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以及相关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制造和安装。电梯安装前要告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入使用前须经湖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邵阳分院检验合格。电梯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申请业主要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和《特种设备使用标志》。

  《细则》明确,增设电梯不得占用市政道路、公园绿地,不得破坏既有建筑主体结构,不得危及公共安全,不得占用消防车道、防火间距、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等。同时,加装电梯用地必须位于既有住宅小区土地使用权红线范围内。超出该小区土地使用红线范围的,须经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核定超占部分权属,并在征得原权属单位同意的基础上补办相关用地手续。增设电梯应尽量减少对周边相邻建筑的不利影响,不能增加或变相增加住宅使用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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