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大专以上首次购房不受社保、个税限制 仍需工资流水和居住证
昨晚,有关长沙人才购房是否放宽限购一事,引发重大舆情关注。
此事源于9月30日长沙市住建局官网公布的一份《关于印发<长沙市人才购房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长住建发〔2019〕90号),被有关中介和房企“放大”传播后进而引发媒体关注。
今日早间,长沙市住建局负责人向中国房地产报记者表示,此次正式文件与2017年《长沙市人才购房及购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的试行办法中的条款基本一致,并非外传的“限购放松”“限购松绑”等。
今日下午,负责长沙市住房购买资格审核执行的长沙市住建局下属的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给出的官方回复称,只是正式实施的办法中增加了明确,“根据购房政策需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即对该市923限购政策操作细则中关于人才购房 “除提交《试行办法》所规定资料以外,另外还需要提交本人连续24个月以上在长工作单位的工资流水和公安部门出具的已满24个月居住证”的规定在文件中再次予以明确,表明大专以上学历人才购首套房不受户籍和个税、社保缴存时间限制,但仍须满足在长工作生活24个月的条件。
也就是说,长沙大专以上学历首次购房不受户籍和个税、社保缴存时间限制,但仍需24个月工资流水和居住证。
至此,长沙楼市限购是否定向放宽或变相放松的舆情风波,终于尘埃落定。
按照此次正式实施的《长沙市人才购房及购房补贴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长沙市人才购首套房不受户籍、个税限制,还可申请购房补贴。
办法规定,新引进并入选长沙市高精尖人才领跑工程中的国际顶尖人才、国家级产业领军人才、省市级产业领军人才新购商品房后可以分别按200平方米、150平方米、100平方米标准以全市同期市场均价申请(单套)全额购房补贴。
办法明确,新落户并在长沙市域内工作,年龄35岁以下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生(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首次购买商品住房(购买该房之前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长沙市域内没有任何商品住房交易记录)可分别申请6万元、3万元的购房补贴。
此外,根据正式实施的办法,长沙市域内企业2017年6月21日后新引进或新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的人员,在长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可申请3万元购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