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开展石材护理工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
石材护理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暂行规定
为了做好新形势下石材护理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石材护理工职业技能等级的设定
石材护理工职业技能等级分为:初、中、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五个级别,与人社部原有的职业资格等级相对应。如:经培训考试鉴定合格获得职业技能中级工证书的,与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职业资格中级工的技能水平相对应。其他等级以此类推。
二、职业技能培训的依据----《石材护理工行业职业技能标准》
三、证书统一
将原有的职业资格证书和从业资格证书统一定为石材应用护理行业“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四、培训模式
1、申报不同等级采取不同培训模式:
(1)中级工及以上等级的培训,也称:石材护理工职业技能(中、高级、技师培训班(石材护理+地坪),培训对象以石材护理和地坪施工企业为主,培训的主要内容为:石材护理+地坪。培训内容中增加墙面与地坪的相关内容。
(2)初级工的培训,也称:石材护理工职业技能(初级)培训班(石材的日常保养),是在原有从业资格培训模式的基础上,增强针对性和实用性内容,注重增加实操课程,主要满足清洁与物业行业从业人员以及石材护理企业新入职员工的入门培训的需求而设定的。培训的主要内容为:石材的日常维护保养。
2、参加石材护理工职业技能培训班学习、并经考试鉴定合格者,由国家建材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中国石材协会联合颁发相应等级的石材应用护理行业“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清洗保洁行业的企业员工的培训着重基础知识学习与提高实际操作能力,并了解最基本的石材护理方面的知识与方法,此类培训后由中国石材协会组织考试,考试合格者将由中国石材协会颁发石材护理职业技术“从业技能证书”。在取得石材护理职业技术“从业技能证书”以后,员工如需希望晋升更高技能等级、取得中级工以上职级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者,必须经过鉴定考试合格后方可获得。
五、培训机构的授权与管理
中国石材协会石材应用护理专业委员会(下称:专委会)授权符合条件的石材护理工培训基地、工作联络站组织开展各职级职业技能培训和从业技能的培训工作,并制定专委会授权培训基地和联络站开展培训工作的管理办法(详见《细则》)。专委会在每年初根据各个基地和联络站申报的培训计划做好年度统一安排,并授权组织实施。
中国石材协会石材应用护理专业委员会在与有关省市清洗、保洁协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情况下,可与其在清洗保洁行业内联合举办相应职级职业技能培训班和从业技能培训班,并颁发相对应的石材应用护理行业“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石材护理职业技术“从业技能证书”。
六、本规定自协会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