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规范消费贷: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消费贷
提要:9月21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深圳银监局获悉,深圳银监局持续加强对辖内机构个人消费贷款的关注和监管力度,于今日组织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召开规范个人消费贷款业务专项督导会,并提出相应的监管要求。
9月21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深圳银监局获悉,深圳银监局持续加强对辖内机构个人消费贷款的关注和监管力度,于今日组织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召开规范个人消费贷款业务专项督导会,并提出相应的监管要求。
具体为:各机构的消费贷款业务金额和期限应与正常消费需求相匹配,针对不同的业务品种和贷款对象,合理确定综合消费贷款的金额和期限,谨慎发放大额、长期的综合消费贷款。加强个人消费贷款用途管理,严禁个人消费贷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投资以及流入房地产市场用于购房或偿还购房借款。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消费贷款,不得以化整为零方式规避受托支付和用途管控。会议还提示各机构加强信用卡大额透支和大额提现业务合规管理,审慎设定信用卡预借现金业务授信额度。
深圳银监局要求辖内机构要在前期监管提示和检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个人消费贷款业务的风险排查,以查促改,切实规范个人消费贷款业务。深圳银监局将加大督导和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按“人事并举”的双罚要求严肃处罚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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