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改革力度提升:三项试点延期一年 修法同步
来源:中国经营报
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迅速推进的同时,堪比国企改革复杂性的另一项事关多方利益主体的深化改革工作,也将面临探索与尝试力度的提升,这就是农村土地改革。
日前,中央已经批准,农村土地改革三项试点延期一年,由原定的2017年底收官,延长至2018年年底结束。在延期的一年中,试点力度将有望提升,覆盖面也将扩大,创新手段也将更“新”。
按照这一工作安排,农村土地改革三项试点工作,将与《土地管理法》的修订工作同步完成,未来试点工作中形成的一些经验、制度性成果,也将有可能被《土地管理法》的修订所吸收。
延期一年
“部里面前一段时间做了传达,‘三块地’改革试点,要延期一年结束,这样我们的工作就能更充分、更有空间了。”9月13日晚间,一位不愿具名的地方国土资源厅内部人士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农村土地改革三项试点,已经确定延期。
他所言的“三块地”改革,是一项国土系统内部的工作术语,系指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宅基地、征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全国33个市县暂停部分法律法规实施,进行上述三项试点工作。
作为全国土地工作的主管部门,国土资源部牵头统筹实施农村土地三项改革试点。在2017年8月之前,国土资源部即已向中央提出有关建议,希望农村土地改革三项试点工作能够予以延期,以便进一步深化、检验试点工作中形成的成果。
《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到,2017年8月,在收悉国土资源部的建议后,中央经过审慎讨论,原则上同意农村土地改革三项试点延期一年。至2017年8月底时,有关精神正式传达下发,农村土地改革三项试点最终确定延期一年。
9月6日,国土资源部在西安召开“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座谈会”(下称“座谈会”)。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张德霖出席会议并讲话。多位与会人士向本报记者证实,在该次会议上,张德霖就农村土地三项改革试点延期的问题,做了明确的传达,并称“中央批准试点工作延期至2018年底”。
“试点工作有很多现实问题,需要时间来实践检验,如果现在就结束试点,感觉有些仓促,如果延长,是比较务实的选择,还能有更多的制度性成果和创新出来。”一位参与试点的基层国土职能部门人士称。
力度提升
本报记者掌握的情况表明,农村土地改革三项试点从启动开始,基本经历了一个由慢至快的过程。而在9月6日召开的座谈会上,国土资源部明确提出,试点市县须要“充分认识中央批准试点延期的新精神和新要求,站在更高起点上谋划和推进改革”。
多位参与试点工作的基层国土职能部门人士告诉记者,在农村土地改革三项试点初期,推进速度并不是太快。国土资源部在试点的方式上,也采用的是封闭式的方式,即一个市县试点一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根据当时具体工作的划分,33个试点市县中,15个市县试点宅基地改革、15个市县试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改革,另有3个市县试点征地制度改革。但是,当试点工作开始进行之后,发现试点的进展速度和收获的成效,与预期尚有一定的差距。
正因如此,国土资源部多次要求试点地方坚持“问题导向”,迅速推进试点工作。与此同时,国土资源部也对试点工作的实施方式予以调整。2016年9月前后,国土资源部正式提出要求,采用联动方式,推动农村土地改革三项试点。
所谓“联动试点”,即一个试点市县,试点两项或以上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工作。根据调整后的工作安排,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与征地制度改革相互打通。原15个宅基地改革试点,则获准将“三块地”改革都打通。试点工作由此全面提速。
“此次中央批准试点延期之后,部里面的意思是,力度要进一步提升,推进速度也应该更快,以形成更多的制度性成果。”前述地方国土资源厅内部人士告诉本报记者,与此同时,农村土地改革三项试点的覆盖面也将更大。
修法同步
记者从多个独立消息源核实到的信息显示,国土资源部已经确定了试点工作延长之后的工作原则,即围绕三项试点改革“可复制、能推广、利修法、惠百姓”的目标,覆盖面再广一些,力度再大一些,创新办法再多一些,统筹工作再好一些,试点步伐再快一些。
与此同时,国土资源部对于延长期内的试点工作提出的要求是,坚持边试点边总结,边总结边提高,在试点中推进修法,切实提升改革成效。
实际上,农村土地改革三项试点工作,一直与《土地管理法》的修订工作相伴生而存在。目前,《土地管理法》修订案已经进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阶段,而本次试点延期一年,也是希望与《土地管理法》的修订工作同步。
张德霖在9月6日召开的座谈会上表示,试点工作取得良好进展和明显成效,形成了一批改革成果,一些试点地区探索形成的制度成果已经纳入《土地管理法》修正案中。
“《土地管理法》的修订工作还要持续一段时间,如果试点也能再持续一段时间,很可能会形成一些新的经验和成果,还可以为《土地管理法》的修订所用、所吸收,这样,试点的延期工作才有很大的现实意义。”前述地方国土资源厅内部人士表示。
记者了解到,在9月6日座谈会上,陕西省高陵区、河北省定州市、辽宁省海城市、江苏省武进区、浙江省义乌市、江西省余江县、湖北宜城市、四川省泸县、甘肃省陇西县等试点地区负责人作了交流发言。国土资源部希望藉此能够进一步提升试点成效。
“各地要将三项试点与相关改革、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起来,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全力把改革试点推向一个新的阶段。”张德霖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