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门整治房产“黑中介” 房源真实性全面核验
记者昨天获悉,七部门联合发文整治“黑中介”,要求房地产中介机构对房源真实性进行全面核验,不得强制捆绑金融服务,设立失信中介机构“黑名单”,对严重失信的中介机构和个人实行行业禁入。
这次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银监会等七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针对当前部分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发布虚假房源、隐瞒房屋存在抵押等信息、强制代办收费等问题,意见要求各地中介机构,全面实行房源信息核验制度,中介机构应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标明房源核验情况、房地产中介服务编号、房屋坐落、面积、产权状况、挂牌价格、物业服务费、房屋图片等。对已出售或出租的房屋,中介机构要在房屋买卖或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房源信息撤除。
越来越多的中介机构与金融机构建立业务合作关系,意见要求中介机构提供住房贷款代办服务的,不得将金融服务与其他服务捆绑。此外,各地应尽快推行中介从业人员实名服务制度。
各地各部门应建立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对严重失信的机构和从业人员,联合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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