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责令40台住宅电梯依法整改

提要:昨日,武汉市质监局发布该市首批115台超期未检及检验不合格报停报废电梯名单、40台住宅小区超期未检及检验不合格未完成整改电梯名单,责令使用管理单位对逾期未检或检验不合格电梯一律依法停用。

  昨日,武汉市质监局发布该市首批115台超期未检及检验不合格报停报废电梯名单、40台住宅小区超期未检及检验不合格未完成整改电梯名单,责令使用管理单位对逾期未检或检验不合格电梯一律依法停用。

  《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方可继续使用。为保障电梯安全,市质监局近两个月先后发布《关于加强全市电梯使用标志管理的通告》、《关于切实消除电梯严重事故隐患的通告》,并就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在昨日首批公布的名单中,包括超期未检未完成整改的住宅小区电梯33部、检验不合格未完成整改的自动扶梯7部、超期未检报停报废的电梯81部,另有检验不合格报停报废的电梯34部。由于市民出行需要,仍有部分未整改合格的电梯还在继续使用,存在安全隐患。

  市质监局负责人表示,对全市超期未检、检验不合格等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电梯,各区监管部门要依法履职,及时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坚决责令停用;对不按要求停用的,要对其使用管理单位依法处罚,以促使电梯所有权人(业主)和使用管理单位履行责任和义务,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要张贴告示,将电梯停用原因告诉业主,并依法向区政府报告,向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通报。

  该负责人同时称,这类超期未检、检验不合格电梯的数量是动态的,不断会有电梯整治合格,也会不断产生新的超期未检、检验不合格电梯。质监部门将对这类存在安全隐患的电梯落实监管职责,督促使用管理单位依法停用,迅速整改。未整改到位的电梯,一定不能使用,对违规使用的,各区监管部门要依法采取查封措施,并对使用管理单位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对于小区电梯问题,市民可拨打12365向质监部门投诉举报。

新浪地产
关键词:

网友观点

我要说两句

person
您好,请登录后进行评论。点击 登录 注册新账号

文明上网,登录评论,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新浪地产保持中立。

快捷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