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细则上报国务院 并非为房产税铺路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过去分散在林业、海洋、土地等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的这些国家级不动产实施统一登记。

  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又迈进一步。

  11月9日,国土资源部网站显示,国务院批准的项目用海、用岛登记发证数据于9月6日由国家海洋局移交全国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我国国家层面的不动产登记资料移交工作全部完成。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广华说,不动产登记数据资料移交整合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前提。

  在移交仪式上,王广华表示,在国家林业局将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登记资料全部移交之后,国家海洋局将国务院批准的项目用海、用岛登记发证数据移交不动产统一登记平台并实现网络互联互通,国家层面的不动产登记资料移交全部完成,标志着我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迈出了重要一步。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过去分散在林业、海洋、土地等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的这些国家级不动产实施统一登记。

  王广华表示,国家层面的不动产登记资料移交全部完成,将为各地做出示范,有效促进地方相关数据资料及时移交并迅速整合,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全面实施。

  今年3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与《条例》配套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草案征求意见稿)》于3月26日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下一步,有关《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何时出台成为关注的焦点。

  10月14日,不动产登记工作第四次部际联席会议通报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起草、征求意见情况以及各地不动产登记工作进展,就《细则》的制定出台进一步征求意见。

  按照新华网的报道,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条例实施细则的法定程序目前已经基本完成。

  有参与起草不动产登记草案的专家表示,6月29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经过国土资源部第3次部务会审议原则通过,到10月14日部际联席会议,有关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在不断推进。上述专家称,《细则》目前已经上报国务院,其实《实施细则》已具备推出条件,此前不动产登记被认为是为房地产税铺路,但二者并没有必然的联系。鉴于目前房地产市场渐有起色,推出可能还有所顾虑。

  据第一财经报道,《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实施8个多月,《实施细则》即将正式出台。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青岛、厦门、广州、深圳、北京启动了不动产登记制度,并发出不动产权证书。

  按照国土资源部公布的不动产登记时间表,2015年将健全配套制度;2016年全面形成制度体系;2017年实现信息共享,依法公开查询。

新浪地产
关键词:市场动态  

网友观点

我要说两句

person
您好,请登录后进行评论。点击 登录 注册新账号

文明上网,登录评论,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新浪地产保持中立。

快捷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