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后房屋漏水 开发商和物管要担责吗?
从5月开始,东莞开启倒水模式,时不时我们就能欣赏到窗外的“无敌海景”。不过,也有一些倒霉的业主,家中就有涓涓细流……房屋漏水是谁的责任?不要直接回答是老天爷哦,律师告诉我们,只要你的房屋距离交楼时间5年以内,开发商就有维修的责任。即便超过了保修期,如果能证明开发商在设计方面存在缺陷或者物管没有尽到维护的义务,也需要承担部分责任。
手持购房合同维权成功
桂小姐家住万江区的一个楼盘,进入5月份后连日暴雨,一天,桂小姐发现卧室的墙体有些脱皮,抬头一看发现上方有墙体渗水,形成了一条条水渍。
发现渗水后,桂小姐便去找管理处,要求维修。管理处派人检查后认为原因是桂小姐楼上的外墙渗水,管理处当时登记了情况,但未明确表示是否会维修,并称维修的话需要动用维修基金,需要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
桂小姐觉得动用维修基金的可能性很小,便找到购房合同,发现房屋防水部分的保修期是5年,而其所购买的商品房仍在5年保修期内。因为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属于同一个集团公司,桂小姐再次到管理处,据此要求管理处替开发商承担维修责任。最终,管理处派人在外墙外又做了一遍防水,并将室内脱皮的部分进行了粉刷。
律师点评: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5年内外墙发生渗水,开发商该承担责任。桂小姐的理解很正确,维权时应该据理力争。
家中变成水帘洞物业拒担责
无独有偶,东城的邓先生家在这场暴雨中也未能幸免。邓先生住东城某小区的一套顶层复式里,这套房是在2009年收楼的,不过邓先生两年后才搬进来住。
5月7日,东莞暴雨倾盆,当日早上6点多,邓先生的母亲起了个大早,发现她所住的复式二楼的一个房间里浸满了水,连拖鞋都漂浮在水面上,水深达好几厘米。
就当邓先生处理房间里的积水时,雨水又渗透到楼顶天花板里,并且通过天花板上的射灯孔,不断地往下漏水。家人赶紧用脸盆、水桶放在下面接水。
“整个客厅都成了‘水帘洞’。”邓先生称,事后他找装修公司估价,维修至少要13万元。邓先生认为,造成天花漏水的原因主要是天沟有堵塞物,积水排不下去。但是物管负责人徐先生则否认了这一说法,他声称物管每年都会派人去清理天沟。这次邓先生家漏雨,主要还是因为雨下得太急的缘故。
那么,究竟谁应该来承担着13万元的维修费呢,徐先生说,他们小区已经交楼6年多,早已过了5年的保修期,所以邓先生家的此次损失,物管并没有赔偿的义务。
律师点评:从物业公司检查结果来看,发生渗水的原因是天沟排水不及时,没有堵塞,楼顶有裂缝。如果天沟没有堵塞,因为设计缺陷导致排水不及时,虽然过了保修期,开发商应该承担责任。但屋顶有裂缝,物业公司没有及时维护,也应该承担部分责任。若天沟设计没有缺陷,积水系因垃圾堵塞所致,则这部分责任该物业公司承担。在这个过程中,也需要鉴定邓先生的房屋装修或使用过程中是否有过错,判定邓先生是否需要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