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首负责任制利民

提要:广东省日前就《广东省电梯安全条例(草案)》进行评估研,引起社会强烈关注。公众关注的焦点集中在物业公司为电梯事故承担首负责任上,这个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属于首创。绝大多数的电梯事故事件都是由日常维护懈怠造成的,这正是物业公司与维保公司之间责任不明晰状态造成的。相关立法在责任上的空白,造成物业公司对维保公司监管不到位,电梯事故首负责任制不仅于法有据,更是于民有利。

  本文来源:浙江在线-浙江日报

  广东省日前就《广东省电梯安全条例(草案)》进行评估研,引起社会强烈关注。公众关注的焦点集中在物业公司为电梯事故承担首负责任上,这个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属于首创。绝大多数的电梯事故事件都是由日常维护懈怠造成的,这正是物业公司与维保公司之间责任不明晰状态造成的。相关立法在责任上的空白,造成物业公司对维保公司监管不到位,电梯事故首负责任制不仅于法有据,更是于民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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