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用电梯运木板 霞浦一男子将工友打伤
提要:同在一个工地务工的霞浦两男子,却因为争用电梯这样一件小事,由口角升级为肢体冲突。冲突中,男子王某将对方殴打致伤。日前,霞浦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来源:宁德网
同在一个工地务工的霞浦两男子,却因为争用电梯这样一件小事,由口角升级为肢体冲突。冲突中,男子王某将对方殴打致伤。日前,霞浦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2012年12月17日,王某与林某在霞浦松港街道经济适用房二期工地因争用电梯运送木板一事发生口角,相互推搡、扭打,王某将林某按倒在地,并压在林某身上,用拳头殴打林某,致林某全身多处骨折。经法医鉴定,林某伤情属轻伤。
“我们都是一个工地的,也算是工友,都怪我当时太冲动了,才会造成这样严重的后果。”案发后,面对工友林某的伤情,王某悔恨不已。事后,王某积极赔偿林某经济损失人民币17000元,并取得了林某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因琐事而故意殴打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案发后,王某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已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综合本案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并结合其悔罪表现,对被告人王某可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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