阁楼无房产证采暖也须交供暖费

市民买了一套顶楼的房子,房产商赠其一套没有房产证的阁楼。其中,阁楼安装采暖设施且有房产证的,按房产证注明面积计收供暖费;没有房产证的,按阁楼下层住房面积的50%计收供暖费。

  来源:鲁中网-鲁中晨报  市民买了一套顶楼的房子,房产商赠其一套没有房产证的阁楼。眼看就要进入供暖季,市民却为这套附赠的阁楼而烦心:没有房产证,咋还得交供暖费?

  今天上午,家住淄博高新区盛世名苑的耿先生向本报反映,他去年在该小区购买了35号楼顶楼的一套房子,并附赠了一套没有房产证的阁楼,“阁楼里最高的地方约2米,最矮的地方也就50厘米,面积也不大,平时就当一个储物间使用了。”耿先生说。

  近日,耿先生看到小区张贴出关于收取供暖费用的通知后,来到小区物业交供暖费,“一交钱才知道,只要楼下供暖,就必须将阁楼的供暖费用一起交。楼下面积约80多平方米,阁楼就按照楼下面积的一半计算。虽然阁楼安装了采暖设施,但是没有房产证,这样的计算方法到底有没有根据?”

  带着耿先生的疑问,记者向淄博热力有限公司进行了解,工作人员表示,阁楼与楼下的采暖设施共用一个阀门,因此交供暖费用必须一块交,收费标准按照淄博市的统一规定执行。根据淄政办发[2008]118号文件的规定:淄博中心城区(含张店区、高新区)居民供暖价格执行套内建筑面积24元/平方米。其中,阁楼安装采暖设施且有房产证的,按房产证注明面积计收供暖费;没有房产证的,按阁楼下层住房面积的50%计收供暖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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