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套房贷被卡 银行要求上浮利率10%
“这种拖延放款,强迫消费者上浮利率的行为,我绝不会同意,因为我和银行已经签订了合同。”近日,在长沙购房的谭舟先生向媒体投诉,他在银行的按揭贷款面签已半年多,不但没有放款,银行还要求他的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目前央行五年期以上的中长期贷款基准利率为6.55%)的基础上上浮10%。
一位银行人士表示,从去年“钱荒”以来,银行融资成本增加,加上房贷综合收益不高,导致银行压缩房贷规模,目前长沙市场房贷利率上浮10%已很普遍。
上海工作的谭舟去年6月回到长沙,购买了一套小户型,首付六成,贷款25万元。2013年7月,在中国银行万家丽路支行签订了贷款合同,并按照基准利率支付利息。当时,谭舟心想,应该会很快获得银行贷款,因为自己购买的是首套房,首付六成,远高于当时首套房首付三成的政策。但出乎谭舟意料的是,他的贷款到现在还没有放。
银行迟迟不放款,只为利率上浮10%
谭舟介绍,去年8月,他曾接到中国银行通知,说贷款已审批通过,9月份可以放款。不过,到了9月份还是没有放款,被告知放贷额度紧张,可能要推迟到10月到11月底。到了12月,谭舟依然被告知放款要推迟。
不过,今年3月,谭舟接到了银行工作人员的电话,通知他贷款利率要上浮10%才可能放款,要么这笔贷款做不了。
“这不是延迟放贷,强迫我上浮贷款利率的做法吗?”谭舟气愤地说。3月25日,记者跟随谭舟来到中国银行万家丽路支行,对此进行了咨询。
“如果同意上浮10%,在放款前会通知客户重新签订合同。”中国银行万家丽路支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当时贷款利率是按基准执行,但在放款时发现谭舟信用卡有3次逾期,所以贷款利率上浮10%也很正常。另一方面是目前房贷额度紧张,上浮贷款利率有利于争取尽早放款。
谭舟坦承,自己是有信用卡逾期,不过这都是在去年7月份贷款面签前,并且还清了100多元的欠款,当事银行也出具了结清和无恶意拖欠的证明,中国银行也进行了核查,并通过了面签。“只要同意上浮10%,我们保证可放款。”中行万家丽路支行的一名副行长说。
房贷合同利率空缺,是为上浮利率?
其实,遭遇银行贷款上浮的不只谭舟。从今年1月份开始,长沙购房贷款的市民接到银行电话,称银行房贷额度紧张,如果要想早放款,利率需要上浮10%。本报也接到多位读者投诉,“我去年6月买了套房子,今年1月也接到银行电话,要求贷款利率在原来的基础上上浮10%。”吴小姐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当时就怕银行不给自己贷款就答应了,因为希望楼盘早点交房,一个月多出200多元的利息算了。
那银行更改利率是否违反合同?据记者了解,银行一般是先将房贷合同利率栏空缺,待到确定放款后,再填写贷款利率。“这是目前银行房贷合同普遍采用的一种方式。”一位不愿具名的商业银行个贷负责人表示,一般银行在与客户签订按揭贷款合同时,贷款利率一项先进行空缺,如果出现贷款利率变化,银行征得客户同意后,在放款前再填写贷款利率。
记者调查了解到,从今年1月开始,长沙多家银行首套房贷款利率已在原来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了10%,部分银行上浮15%到20%,只有工商银行暂时实行基准利率。
[律师说]
银行不履行合同应支付违约金
房贷审批通过后,银行单方面提高利率是否合法?湖南环海律师事务所颜忠军律师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双方已签订了正式的《贷款合同》且《贷款合同》里明确约定了利率标准,那么该《贷款合同》合法有效,银行应当按照《贷款合同》约定的利率履行放款义务。如果银行明确表示不继续履行合同,那么银行就要承担违约责任即向借款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对此,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贷款通则》也明确规定,贷款人要按合同规定按期发放贷款。贷款人不按合同约定按期发放贷款的,应偿付违约金。
对于银行将贷款合同中贷款利率进行空缺的情况。颜忠军表示,这种方式是违规的,根据《贷款通则》,贷款合同中贷款利率是合同的必备条款,并且在双方签订合同时,必须确定贷款利率标准。(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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