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提醒沿街住户 住宅改商用属违章

  在城管执法人员的多次细心讲解下,红领巾道临街一些将民用住宅改变成商业性用房的住户表示,愿意配合执法人员的管理,自行改正违章行为。

  此前,针对红领巾道临街一楼住户将民用住宅改变成商业性用房的行为,青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市容管理一中队多次下达《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限期住户自行改正,但是一些住户仍然有令不行。执法人员多次走访并告知当事人,根据《包头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三条明文规定:擅自调整已建成建筑物、构筑物的规划使用性质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居民的这一行为属于违章行为。在执法人员的多次细心讲解下,住户愿意配合执法人员的管理,自行改正违章行为。

关键词:土地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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