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保温回归理性时代
近年来,忽左忽右的政策以及凌乱的行业标准让“A级”、“B级”保温材料之争愈演愈烈,严重制约了行业健康发展,让建筑保温市场发展陷入困局。2013年出台的《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8624-2012)和《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的防火性能试验方法》(GB/T29416-2012)似乎预示着建筑保温行业回归理性时代,开始步入正轨。
2009年2月9日,中央电视台新台址文化中心发生特大火灾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6383万元。这场大火后,住建部和公安部联合发布《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即46号文),要求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宜为A级,且不应低于B2级。46号文并未能阻止因保温材料而造成的火灾事故的继续发生。由于2010年5月11日,上海胶州路教师公寓发生特大火灾,造成58人遇难,70余人受伤,2011年3月14日,公安部消防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即65号文),明确规定将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范围,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应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材料。
然而,65号文也未能有效的规范建筑保温市场。相反,它引发了建筑保温行业的大地震。由于原料性质的原因,有机保温材料很难达到A级。因此,受65号文影响,占据市场90%以上的有机保温材料因无法达到A级遭到集体封杀。而无机保温材料则行情火爆,江苏地区原本500元/m3的水泥发泡保温板炒到2800元/m3,依然供不应求。其余各种A级无机保温材料的售价都有不同幅度的上涨,涨幅多在10%以上,远远超出了正常价格浮动范围。在市场利益的驱动下,部分生产企业让劣质的保温材料顶着“A级保温材料”的名号混入市场,让市场更加混乱。
“如果把可燃烧的保温材料都从建筑市场中驱逐出去,我国A级材料的产能总量加起来还不够一个城市建设的需求。”一位业内专家曾经说过。2012年底前无机保温材料由于存在产能不足和性能方面的缺陷,根本无法满足市场发展的需要,大量的外墙保温改造项目被迫中止。为保证市场发展,2012年12月3日,公安部消防局下发350号文,决定取消执行65号文,重新执行46号文,有机保温材料重回市场。
而46号文亦有其不足之处,比如说,按照46号文的规定,B1级的EPS保温系统可以不做防火隔离带,但实际上这可能存在火灾隐患,因为EPS具有热塑性,在火灾时即产生收缩熔化,不能形成炭化阻隔层。所以,46号文并不能担当行业规范的重任。
2013年年初,《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8624-2012)和《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的防火性能试验方法》(GB/T29416-2012)相继发布,标准的完善将提高外墙外保温材料的质量和防火性能。建筑保温行业经历大起大落之后,也正在逐步的迈向稳步发展的快车道。
近年来,在“绿色建筑”和“城镇化”双引擎的推动下,建筑保温带来的上万亿元市场蛋糕,生产企业也迎来了更多的机遇。随着建筑保温回归理性时代,投机性强的企业已经无法在市场立足,产品技术和品质成为了企业核心竞争力。现在是建筑保温发展的黄金期,企业正在享受由此带来利好,同时更应该理性的思考,到底怎么样才能使保温材料市场越走越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