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3月起调整城区土地基准地价
3月1日起,乌鲁木齐市将执行调整后的城市土地基准价,一级商业用地基准地价由目前的4000元/平方米调整为5800元/平方米,一级住宅用地由目前的2400元/平方米调整为3800元/平方米。这是乌鲁木齐市第二次调整基准地价,也是11年后乌鲁木齐市再次调整土地基准价。
1月9日,乌鲁木齐市政府公布《关于公布更新调整后乌鲁木齐市城区土地基准地价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称,更新调整后的乌鲁木齐市城区土地基准地价已经国土资源部、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联合验收通过,自今年3月1日起实施。
《通告》规定,乌鲁木齐市主城区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和工业用地均被分为8个级别。其中,商业用地一、二、三级基准地价分别为每平方米5800元、4450元、3370元,八级为每平方米550元;而按目前的基准地价,一、二、三级商业用地基准地价分别为每平方米4000元、3030元和2300元,七级(最末级)为520元/平方米。
新基准地价将主城区住宅用地分为8级,其中一、二、三级基准地价分别为每平方米3800元、3020元和2320元,八级为每平方米450元。此前的一、二、三级每平方米分别为2400元、2000元和1600元,八级每平方米450元。
在新基准地价表中,城区工业用地基准地价从1050元到160元/平方米不等。目前六级以外地为80元/平方米。
除了城区基准地价之外,本次调整还确定了达坂城区基准地价,明确了达坂城镇、新疆化肥厂片区和盐湖化工厂片区的基准地价。
《通告》指出,此次公布的乌鲁木齐市城区基准地价,是按2013年1月1日,城区内土地开发程度为“六通一平”(宗地外通路、水、电、通讯、排水、暖气,宗地内场地平整),公开市场条件下出让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完整土地使用权在各级别内的平均价格制定的。
1994年,乌鲁木齐市首次公布了城区基准地价,目前执行的是2002年1月经国土资源部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组织验收后调整并于2003年执行的基准地价。2013年3月18日,乌鲁木齐市国土资源局召开城区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局部调整结果听证会,采纳部分代表建议和意见对调整方案完善后,上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和国土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