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假房产证做抵押 骗走朋友200多万

  近日,白山市江源区公安局经侦大队经过缜密工作,果断出击,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王某某,破获案件三起,涉案金额200余万元。

  8月27日,白山市浑江区居民姜某某来公安机关报案称:2010年6月,刘某某以白山市两户假门市房做抵押,骗取姜某某人民币70万元。接到报案 后,江源区公安局经侦大队立即对该案展开侦查。经查,2010年6月,姜某某通过朋友认识了刘某某,而后二人相处得比较投机,因为刘某某急于用钱,便想到 了姜某某。

  为从姜某某处骗到借款,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找到王某某,王某某在明知开发的门市房被法院查封并评估拍卖的情况下,暗地里办理了虚假的DM37及DM38门市房认购协议书,刘某某使用该虚假协议书作抵押,骗取姜某某70万元钱款,刘某某、王某某将骗得的钱款分掉。

  2010年7月至2010年8月间,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由于生意不景气,资金短缺,想到了多年的好朋友马某某。刘某某在没有白山市某房地 产开发公司开发的门市房所有权的情况下,对好朋友马某某谎称自己在该开发公司有6个门市房,并以此6门市房做抵押,马某某因为都是好朋友,也没核实门市房 的真假,分3次付给刘某某现金总数合计100万元。

  2011年7月,犯罪嫌疑人刘某某通过朋友认识了许某某,刘某某对许某某称自己经营的砖厂资金短缺,想在许某某处借款40万元,让朋友给担保,并用 自己注册的瓷业有限公司做抵押。许某某觉得都是好朋友,也没多想,就将40万元给了刘某某。后来许某某了解到刘某某的瓷业有限公司是虚假注册的,方知被 骗。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王某某因涉嫌合同诈骗被江源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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