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发现棚改工程资金被挪用发工资 今后将严查

  棚户区改造工程涉及亿万资金,自2008年棚改工程全面启动以来,审计署对其进行了连续跟踪审计。据昨日新华社消息,审计署社会保障审计司司长陈太辉日前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审计发现,目前一些工程项目和单位还存在违反规定或管理不规范等现象,在资金管理、项目建设和分配上问题凸显。

  2008-2012年五年间,全国累计开工改造各类棚户区1260万户,安排各类棚改补助资金1500多亿元。陈太辉介绍,从审计情况看,棚户区改造工程的资金管理、项目建设和分配等总体较好。但他同时坦言,目前除一些项目和住房被违规出售、转租等外,还有一些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违规享受相关保障待遇;一些项目代建企业等单位违规出售保障性住房,一些住房被有关单位、个人违规用于拆迁周转、转借出租等;一些项目或单位挪用棚户区改造工程专项资金,用于归还贷款、对外投资、征地拆迁以及单位资金周转等项目支出。如陕西省太白林业局、长青林业局挪用林业棚户区改造资金349.4万元发放单位职工工资;—部分项目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等手续用地,有的项目将建设用地用于商业开发等其他用途。

  针对这些问题,陈太辉表示,今后审计内容预计将覆盖任务分解、建设、分配和后续管理棚改工程这四大环节,审计的目标将包括摸清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和资金投入规模等四方面。

  北京商报讯(记者 蒋梦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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