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将清理28万亩批而未用土地 明年7月底前完成
对批而未用的土地攻坚处置 涉及土地28.68万亩,处置期限为明年7月底前
本报海口9月3日讯(记者侯小健 通讯员陈敬民)一方面土地供求矛盾日益凸显,另一方面一批土地却闲置。我省将打响“批而未用”土地处置攻坚战,计划明年7月底前基本完成28.68万亩 “批而未用”土地处置工作,追缴拖欠的土地出让金。这是记者从省政府今天召开的全省“批而未用”土地专项清理处置转段工作部署会上获悉的。
从今年4月起,我省启动“批而未用”等土地资源利用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清理工作,据统计,目前我省共有“批而未用”土地28.68万亩,其中,“批而未征”5.47万亩、“征而未供”10.15万亩、“供而未用”13.06万亩。
据了解,造成土地闲置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企业自身原因,也有因城市规划调整、征地补偿不到位、基础设施配套不到位等政府或政府部门原因。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批而未用”土地处置工作,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罗保铭就专项治理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和指示,要求下决心把闲置土 地盘活起来,确保取得实效。省长蒋定之亲自审定专项治理方案。今年8月29日,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审议通过《海南省闲置土地认定和处置规定》。
“盘活闲置建设用地是挖掘土地潜力、促进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处置和盘活‘批而未用’土地是当前我省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副省长冀文林在会上强调。
眼下,我省“批而未用”土地处置已转入处置整改攻坚阶段。会议要求,各市县要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逐宗提出处置方案。对批而未征的土地,要 通过限期征地、区位调整、指标调剂等方式及时进行处置;对征而未供的土地,通过限期供地、调整使用、纳入储备等方式予以处置;对于因不可抗力、政府或政府 部门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可按法律法规,采取延长动工开发期限、调整土地使用条件、置换、临时安排使用、协议有偿收回等方式处置。而对于土地使用权人自身 原因造成闲置的土地,则依法通过征收土地闲置费、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方式处置。
另悉,我省将建立土地资源领域突出问题处置的考核和奖惩机制,对于先进市县和先进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对推进工作不力的,省政府将约谈市县政府 主要负责人,全省通报。同时,对“批而未用”土地处置和被拖欠出让金追缴不力的市县,要扣减相应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或者在下一年度少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 标;情节严重的,可以暂停建设项目农转用审批、暂停土地供应审批、暂停有关项目的土地征收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