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 居民用水用气推行阶梯价

  新华社北京8月11日电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负责人11日说,为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国家将采取一系列措施,强化约束激励,为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和政策环境。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提出了近期三年发展目标,其中包括2015年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达到4.5万亿元。

  这位负责人说,为实现上述目标,我国将健全法规标准,重点是完善立法、加强执法、健全标准,使潜在的市场需求得到释放,真正起到扩大有效内需的作用。我国将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财政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对节能环保产业的投入,继续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支持企业实施节能环保项目

  在完善价格、收费和土地等政策方面,我国将加快制定和落实鼓励余热余压余能发电及背压热电、可再生能源的上网和价格政策,逐步扩大峰谷价差,落实燃煤电厂脱硫、脱硝电价和居民用电阶梯价格,推行居民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完善城镇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政策,将污泥处理费用纳入污水处理成本。对节能环保重点工程用地,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安排中给予重点保障。落实并不断完善现有节能环保税收优惠政策。

  在推行市场化机制方面,我国将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强化电力需求侧管理,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深化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健全污染者付费制度,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在支持节能环保产业“走出去”和“引进来”方面,我国将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承揽境外各类环保工程、服务项目,引导外资投向节能环保产业。继续支持引进先进的节能环保核心关键技术和设备。国家支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政策同等适用于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我国还将选择有代表性的地区开展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生态文明建设模式。稳步扩大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

  这位负责人表示,我国将加强生态文明理念和资源环境国情教育,加强舆论监督和引导,普及节能环保知识和方法,倡导绿色消费光荣的新风尚。

 青岛阶梯电价已试行一年多

  九成居民没有多掏钱

  2012年7月1日,我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将电量与电价标准划分为三档,第一档范围内的电费不加价,依然执行0.5469元/度,二、三档则每度电分别加价0.05元、0.3元。试行一周年后,电量、电费的分档情况如何呢?“我省试行阶梯电价过程中是以年为周期,即一年结束后才进行结算。目前,供电公司统计的只有2012年全市的试行情况。”市供电公司相关负责人说,根据对去年阶梯电价的数据统计,发现一档范围内的用户占96%;二档范围内的用户占3.38%;三档范围内的用户占0.62%。

  市供电公司相关负责人说,从去年的超档比例看,受到阶梯电价上涨影响的居民只占4%(二档、三档),远低于国家发改委之前确定的二、三档占20%的参照数据。“阶梯电价执行后,原有用电量较大客户群体比以前更注意节电,因此绝大多数用电户并未超档。”

  目前青岛市居民用水和管道燃气还没有实行阶梯价。据了解,居民生活用水含部队、学校、托幼所、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生活用水价格为2.5元/立方米(包含污水处理费0.70元)。居民类管道煤制气价格为1元/立方米,管道天然气价格为2.4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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