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发布建设项目投资强度和用地面积审核暂行办法

  新浪乐居讯(编辑:唐玉兰)北海市人民政府7月31日发出《关于印发北海市建设项目投资强度和用地面积审核暂行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进一步提高北海市建设项目用地节约集约水平提出了明确要求。

  通知明确了项目投资强度(项目范围内单位面积固定资产投资额)的计算方法:投资强度=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额(元)÷项目用地总面积(平方米)。其中,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额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投资、填海成本、场地三通一平成本、土地或海域取得成本等。通知规定,工业、现代服务业项目用地由市发展改革部门依据《北海市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核定投资强度和用地面积。

  对于用地面积在50亩以下的工业项目,一般不得分期建设,对用地面积50亩以上(含50亩)的建设项目,确需分期建设的,实行整体规划、总量控制、分期供地、分期开发的原则,项目分期建设预留用地原则上不超过3年。工业、服务业项目土地出让成交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要明确项目投资规模、投资强度、开发时限、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

  通知还规定,经批准分期实施的建设项目可以实行分期审核。分期实施的项目,一期建设投资强度达不到出让合同约定投资强度的,二期建设原则不予供地。未经市国土资源部门项目竣工土地检查核验的,市住建部门不予受理项目竣工验收备案,不予通过竣工验收。项目投资规模、投资强度等主要指标不能按期达到《投资合同》约定的,三年内不得享受地方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已获得的扶持资金由相关部门予以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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