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调控十年涨十倍 软肋在哪
日前有媒体报道,房地产市场十年调控难抑涨价。自2003年中央将房地产作为国民支柱产业以来,据不完全统计,发布与房地产直接相关的宏观政策达到 43次。据国家统计局城镇入户调查的口径计算,过去10年间,我国城镇住宅价格年均涨幅约为16.1%。在住房矛盾突出的大城市涨幅则远远不止于此,例如广州,放眼望去,市区楼价已经在2万元/平方米以上了。珠江新城和越秀区则更不用提,价格最高到了8万元/平方米。
大部分业内人士形成的共识是,过去十年的房地产调控大致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2003年3季度至2008年3季度,调控方向是控制房价过快上涨和房地产投资过快增长;第二阶段是2008年4季度至2010年1季度,调控转为鼓励住房消费和房地产开发投资;第三阶段是2010年4月至今,目标是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房价合理回归。
可以看得出来,近年来房地产调控主要着力在炒房者、开发商,例如增加流转税、限购、限贷、限定房价涨幅等,但这些都是房地产畸形发展的细枝末节,在取得一些成效的同时,对刚需造成很大误伤,并且附带一个很大的副作用就是,限购等政策甚至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恐慌性购房的问题。
此外,过去十年间,围绕调控的税费调整,主要涉及房产交易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的税率调节。对应周期内房价的变动,很难看到这些政策产生了明显的效果。因为在供需不平衡的卖方市场中,税费无论是以买方还是卖方为征收对象,最后都很容易被转嫁到购买方,从而推动房价的上涨。
无疑,维持房地产调控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是当前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重要思路。正如央行行长周小川表示,“我们有一些结构性的政策,几年前就已经开始运用,比如说首付比例和专门针对房贷的利率,还有专门针对房地产的一些价格调整措施,这些措施还会继续使用,有的还会继续加大一定力度,这不是总量政策,而是结构性的信贷政策,可以通过这个来实现控制房价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