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经纪模仿威客 换个模式开辟“蓝海”
提供一条购房信息,业余房产经纪人有机会赚取数万佣金……一家房产经纪电商大佬,近日悄然入渝揽客。据了解,该公司利用威客模式,通过发展业余房产经纪人,收集购房信息,搭建开发商与购房者的交易平台,如交易成功,经纪人将获得佣金报酬。据悉,房产经纪领域的新电商模式,或将开启房产全民营销的新时代。
开启房产全民营销时代
“在公司的网站上,人人都可以成为房产经纪人。”苏州(楼盘)博客多信息公司(好屋中国网)执行董事刘勇告诉商报记者,公司进入重庆(楼盘)后,将带来一个新的房产全民营销时代。“在我们看来,每个人周围都有一些有购房需求的潜在客户群,这实际上就是资源。”刘勇说,一般而言,在传统的电商模式中,购房者是自有来源,而在该公司的网站平台上,经纪人则成为购房信息的最大来源。
据介绍,目前传统的电商模式是直接针对购房人的,购房通常是围绕网站、购房者与开发商三个之间展开,即购房者交钱给网站,用以抵扣购房优惠,而开发商给出最大限度的购房优惠。然而,在博客多信息公司推出的电商模式中,形成网站、经纪人、购房人和开发商的四位一体模式。“换句话说,任何人都可以通过公司网站平台注册为房产经纪人,注册成功后,只需要将身边有购房需求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输入网站平台。若该客户通过网站顺利成交合作房源,那么推荐人就有相应的佣金提成(从几百元到几万元不等)”刘勇解释称。
据统计,目前该公司已进入全国15个城市,今年预计完成全国25个城市布局。截至2013年7月15日,平台已有302815名好屋经纪人,以每月5~10万的经纪人增长速度发展,在全国成功操盘项目300余个,平均增量30%以上。
通过网站团购费盈利
类似于威客模式的房产经纪电商平台中,网站支付给经纪人的佣金从何而来?其公司自身如何盈利的呢?刘勇告诉商报记者,这一点与传统电商模式相似。网站与开发商签订电商或团购协议,成为开发商的销售渠道之一。具体操作流程为,开发商对通过网站渠道带来的购房者,给出事先约定的价格政策。比如,“交一万抵三万”或“交两万抵五万”,购房者只需向网站缴纳团购费用,即可享受到开发商给出的特价优惠政策。这个过程中,开发商追求的是正常销售之外的增量,而网站的盈利点则在于购房者缴纳的团购费。购房者通过网站渠道买房,能享受到个体散户无法享受的价格优惠。
南坪亚太商谷一家名叫“尚善茶道”的老板阿来,近期就获得一笔上万元的佣金。“帮周围的朋友推荐了一些楼盘,没想到还成交了。”阿来告诉记者,他虽然是网站的业余经纪人,身边却有大量潜在客户有购房需求,提供一条信息轻松赚钱,这份兼职还是比较可观。
电商新模式前景看好
“在重庆市场,这种营销方式恰好契合很大一部分人的购房习惯。”一位资深房产人士分析说,在他所供职的房地产公司,近期委托第三方调研机构对重庆市场作了一项调研,结果显示,重庆人了解房地产的主要方式是网络、报纸、电视和亲友,其中通过网络和亲友两个途径的占比达到四成左右。
“目前绝大多数的电商,通过以网站浏览为导向,本质还是广告模式,这样的模式会面临两大突出的问题。”该资深房产人士解释说,首先流量转化率不高,结果无法保障;其次优质广告资源有限,平台项目承载率低。而重庆人在购房时,通常会先问周边的亲朋好友,这为大量“草根”提供赚钱的机会。
“国家调控楼市,目标用户购房需求日趋理性,同行之间竞争加大。”重庆协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新闻发言人孙涛表示,在多重压力下,公司正尝试新的营销方式,提升销售业绩。据悉,目前协信公馆、中航翡翠城、恒大山水城等楼盘纷纷引入房产经纪电商平台。某房地产公司的数据显示,位于两江新区的一楼盘,当月实现销量400套,渠道共计实现增量50%。其中,通过电商平台成交占比达70%。
商机诊脉
基础数据是电商最大考验
房地产行业引入新的营销模式,面临哪些考验?“这种模式实际上就是国外自由经纪人的形式。”晋愉集团营销总监唐承介绍说,平台能否在新的市场获得认可,除了需具备一定的专业性、公信力和号召力外,基础数据支撑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记者采访发现,博客多公司能迅速做大,其中一个绕不开的原因在于背后强大的母体。公开资料显示,博客多(好屋中国)隶属于江苏省最大的地产营销代理机构博思堂,是一家地产综合服务商,实力位列江苏第一。隆鑫爱琴海营销总监陈曦认为,因此在客户资源整合、线下拓展深度、落地活动执行等方面,都具备明显的优势。
“房产搭界电商将是未来的发展趋势。”重庆市房地产开发协会秘书长尹严全分析称,尽管在此前,曾有不少房地产电商抢先一步试水重庆,例如,吉屋网、新浪房产、搜房网等,不过,由于大多主要以广告为主,对于项目的宣传成分要大于售房本身。他认为,随着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平台的营销渠道功能增强,房产电商对开发商和代理商的平台功能逐渐被宣传的功能绑架。开发商选择一家房产电商的同时,意味着他同时为项目楼盘选择了一家投放媒体。一旦营销结果不理想,开发商会同时否定房产电商平台本身,而忽略了平台的引流、蓄客、客户提前锁定、精准营销的实际效果。所以,为有效分散开发商营销风险,明确房产电商自身的存在使命,将房产电商平台与媒体属性相分离,最大化其平台渠道,将电商营销主动权交还开发商,使开发商营销效果最大化,营销风险最小化,如此一来,在房地产电商领域或许能开辟一片“蓝海”。